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广东东莞 :点蚊香引发火灾,小小蚊香竟如此惹“火”

发布时间:2023-10-27 09:40:16 来源:中国报道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供图

中国报道讯 (黄楚芳 报道) 10月26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石碣镇鹤田厦裕田路一奶茶店着火。接到报警后,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石碣大队中心站的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店铺内已燃起熊熊烈火,浓烟滚滚,通过侦查和询问报警人得知,商铺起火部位是店内的灶台处。了解情况后,消防救援人员开展救援,救援行动分为两组进入商铺内攻,一组负责扑灭火势,另一组负责降温掩护。经过30分钟的紧张扑救,火势被扑灭。消防救援人员对现场进行二次排查以及排烟,在确认无复燃危险后撤离,所幸没有人员被困或伤亡。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供图

经查看监控得知,火灾是由于店员在营业时间点燃蚊香驱蚊并将其放置在纸皮盒上,下班时未确认蚊香是否熄灭便离开,而后蚊香引燃附近的可燃物后蔓延成灾。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在点燃蚊香时,要将蚊香放置在铁盒内,或用金属网罩隔开。放置蚊香时不要靠近蚊帐、被单、衣服等可燃物,应与家具、床铺保持一定的距离,人员离开时一定要确保蚊香熄灭才可离开。在用电蚊香驱蚊时,应先检查导线、插头、热敏元件是否完好,每次用完时及时拔掉电源插头,在冷却后做好清理工作。(供稿单位: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编辑:陈伟赞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