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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演唱会门票被骗!东莞第一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

发布时间:2023-10-26 13:35:50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陈栩彤)今年以来,线下演出逐渐回归大众视野,各大城市相继上演各类演出,“开票即售罄”是常见现象,很多观众表示“抢不到票!”。与此同时,在其他社交平台、二手网站等第三方网络平台上,却遍地可见溢价转售门票的帖子,抢不到票的观众则会选择其中的非官方机构或个人购买。

近期,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宗涉及演出门票诈骗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有目的性寻找被害人

收钱后“玩失踪”

在梁某犯诈骗罪一案中,梁某通过在“某鱼”等二手交易平台上发布虚假的转让演唱会票、演出票、明星周边产品等虚假商品信息,或在各种社交平台上主动联系求购演出门票的被害人,编造自己有演出门票、明星周边产品等理由诈骗被害人下单,成功骗取款项后随即失联。其中,梁某通过谎称自己有音乐节门票并伪造门票二维码,或有某卫视节目的观众内部名额门票等手段,诈骗了11名买家共计6000余元。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社会危害性不小,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一审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诈骗套路层出不穷

买票群众“擦亮眼睛”

诈骗分子利用求票心切的心理设下陷阱,令不少被害人受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醒网民注意防范,看清诈骗套路。

套路一:“我是票务”

“假票务”潜伏在超话、朋友圈、聊天群里发布门票信息,售卖假票,声称先付定金后发货,收到门票后再付尾款,但买家收到的却是假门票或假门票二维码,或是发送虚假网站链接告诉买家直接在网站上抢票,大多数人认为通过平台购买相对有保障,殊不知这是钓鱼网站。

“假票务”或在演出当天在场馆周边兜售“假门票”。因演出临近,买家求票心切,且难以现场鉴定门票真假,过安检检票时才发现上当受骗,而“假票务”早已逃之夭夭。

套路二:“我有门路”

在官方门票开售前夕,宣称自己是内部人员有渠道可以买到门票,以定金等理由要求买家先支付部分价款,收到定金后随即拉黑买家。

套路三:“我能代抢”

近期,不少明星演唱会实行了“强实名”制,即实名购票、实名进场,“黄牛”倒票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同时催生出“代抢”的业务。有偿代抢需警惕出现“收钱不办事”“不成功不退款”、脱离平台交易等情况。

套路四:“我要转票”

演出日期临近,谎称自己有事无法前去需要转票,在社交平台或二手交易网站发帖或私聊向买家售票,买家付钱后就拉黑。

法官说法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庭梁跃法官提醒,犯罪分子谎称有演唱会门票、明星周边产品等,以支付定金或先支付部分费用、待演出完毕后再支付余下费用为由,骗取被害人支付钱财,事后失联。由于犯罪分子在网上没有使用真实姓名,且被害人汇入被骗款项的账号是由第三人提供的,一旦受骗,侦查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存在一定的难度。

因此,法官提醒,请谨慎在非官网渠道购买演出门票,不贪图便宜,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因网上的转卖信息“鱼龙混杂”,若选择二手交易,请选择实名认证且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网站,并保存好相关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高度警惕主动私聊的“票务账号”,不私下直接转账。如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并积极提供相关线索,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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