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财政局供图)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报道) 近日,从东莞市财政局获悉,《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以来,东莞市财政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践行“浦江经验”,多措并举推进财政领域信访工作有效落实和改革创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
以政治建设为抓手,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信访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把牢政治方向、站稳人民立场、依法解决信访诉求作为基本工作要求。借助“纪律教育学习月”“提高基层末端执行力”、深化党建共建等党建活动契机,聚焦政府采购、会计事务、收费收入等群众诉求较多、社会关注密切、问题咨询量大的财政领域信访工作进行梳理,将做好信访工作作为为人民服务和履行本职工作的重要内容,把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处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作为义务所在和职责要求,力求做到信访和党建工作双融合、相促进。
(东莞市财政局供图)
以学习宣传为引领,完善信访制度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通过上门拜访、在线咨询、参加培训等加强与信访部门协调沟通,邀请有关专家、法律顾问开展知识讲座、案例研讨、组织经验交流,深入解读《信访工作条例》,提升信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学习。在正确把握和理解《信访工作条例》基础上,持续完善《东莞市财政局信访工作制度》《东莞市财政局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等,进一步强化内部联动,审慎把握节奏与时限,加强流程控制和工作指引,指导做好信访接待、舆情引导、疏导沟通、稳妥回复等基础工作。
以分类调处为突破,提高信访处理能力。针对政府采购、收费收入等方面存在政策理解不透彻、认识不到位等来访较为集中领域,协同有关工作部门,迅速组织相关工作专班加强研究,梳理诉求集中的共性问题,研究形成统一解释和答复口径,通过分类理顺信访来源、分别落实法律法规宣传和纪律教育等,积极做好释疑解惑工作。针对来访中涉及部门多、资金大的信访事项,主动加强与涉访部门、镇街联络沟通,多方面了解事情原委,协同相关部门利用现有政策法规和救济渠道,全方位推进解决来访诉求。针对影响重大来访事项,建立提级处置机制,主动提级市领导与省财政厅同步处理,并引入第三方对信访事件开展调查和裁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来访事件。
以法律顾问为依托,提高依法调处水平。将财政信访事项纳入法律顾问审核审查范围,通过面谈、网络视频、电话、电邮等形式由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来访工作,前置风险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再由局党组研究决定答复意见,力求做到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理由清晰、程序合规、处理恰当。同时,对需要救助救济的信访人,由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引导信访人利用合法合规的渠道解决信访诉求,有效化解信访矛盾和纠纷。
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提升信访办理质量。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参与、由群众评价的原则,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秉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国满件”“省满件”满意度评价的工作要求。持续跟进已作出答复但对答复不满意或重复来访的事项,有针对性地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和现场接访等不同方式,仔细倾听信访人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向信访人把政策讲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把利弊关系讲透彻,做到对症施治,一人一策。(供稿单位:东莞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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