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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获好处费帮人取钱套现 钱没拿到反被抓

发布时间:2023-09-11 11:19:5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衡雨晴) “喂,110吗?我要报警,我刚从银行取了3万多块钱,一出门就被人给抢走了!”近日,佛山110接到吴某报警,称自己遭遇抢夺,嫌疑人已驾车逃离。接报后,南海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黄岐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置。但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却发现事情存在诸多疑点。

(通讯员供图)

据吴某反映,其取钱是为了支付汽车的预订金,因银行卡线上转账限额,所以其只能线下取出,并称自己不认识“嫌疑人”,被抢钱时与“嫌疑人”也并无交流。但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吴某取钱时,几名“嫌疑人”一直在银行附近徘徊等待,取完钱后吴某还与“嫌疑人”一同走了一段路,期间也有语言交流。此外,吴某取完钱后直接将现金拿在手上,未放进袋中,也无任何遮挡,“嫌疑人”更无实施抢夺行为。

种种证据与吴某所说的有较大出入,这让民警更加坚信此事有蹊跷。在民警的调查和多次询问下,案情终于拨云见日。

“因为想做兼职赚钱,我就在‘X陌’社交软件上发布了找工作的动态。几天前,我收到了陌生人发来的消息,说有快速赚钱的渠道,让我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对方收款,每笔可获得百分之十的佣金。”据吴某交代,其心里清楚这个“兼职”涉嫌违法,但一时财迷心窍还是决定“搏一搏”。于是当天上午10时许,吴某提前与对方沟通确认好了取钱流程,便坐上了对方的车。对方谭某、陈某等4人先是到银行检查了吴某银行卡的状态,而后,吴某的银行卡下午便收到了3万余元的资金汇入。

在对方指引下,吴某到银行将这3万余元取出并交给了其中一名男子。正当吴某以为可以领取“佣金”时,该男子却突然驾车逃离。没拿到“佣金”又联系不上对方,吴某一气之下便报假警谎称自己被抢夺。

经进一步侦查,民警确认了该笔款项正是市民李女士(化名)被诈骗的3万余元。民警迅速出击,不到3小时便成功将嫌疑人谭某、陈某等4人抓获。经审,谭某、陈某等人承认了自己通过网络联系“上家”接单帮人收钱的犯罪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吴某、谭某、陈某处以刑事拘留,并依法对其余人员进行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广大网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勿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等租借给他人,找工作要提高警惕,不要沦为诈骗团伙的帮凶。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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