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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河长办重点“曝光”4位履职较差河长

发布时间:2019-01-22 15:14:19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 赵雪峰 报道)1月22日,广州市河长办公布最新一期的全市河长履职情况。

其中番禺区石壁街道镇(街)级河长、街道办主任陈舜展,黄埔区鱼珠街道茅岗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茅岗社区董事长梁永林,花都区炭步镇石南村村(居)级河长、村主任汤慧琴,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村(居)级河长、村书记兼村主任区礼荣分别存在巡河不满足规定要求,上报问题少而市级巡查发现重大问题多,下级河长履职情况差,管辖河涌水质黑臭,应付式打卡式巡河,巡河达标率较低,没有上报河道问题,从未开展“四个查清”工作。为此,广州市河长办对个别基层河长履职较差的区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相关区对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

据了解,广州市河长办每半个月发布一期河长管理简报,对全市河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价,以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职。简报对187条河涌的镇街级河长和村居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评分,公布分数最高的十名和个别最低的后几名河长名单。

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期间,全市各区镇(街)级河长有效巡河达标情况基本良好,其中有效巡河达标情况后三名为荔湾区(83%)、从化区(90.50%)、增城区(93%)。村(居)级河长巡河达标情况基本良好,其中有效巡河达标情况后三名为黄埔区(87.81%)、南沙区(91.79%)、荔湾区(92.79%)。但全市镇(街)、村(居)级河长上报问题意识不强,其中村(居)级河长近两周平均巡河上报问题率(上报问题人数占巡河人数比率)为26% ,镇(街)级河长近两周平均巡河上报问题率为29%,表面上都有巡河,但实际上报问题河长很少,形式巡河依然存在。基层河长巡河不达标且0上报问题的情况仍然发生,整体情况虽有所好转,但村居级河长相对于镇街级河长情况较严重,如增城、从化、白云、南沙。全市村(居)级河长“四个查清”目前已有十一个周期,完成率整体呈上升趋势。

此外,12月17日至12月30日,全市村(居)级河长“四个查清”完成率对比上期有了明显的提升为37%(12.2-12.16期间为26%),但大部分河长仍未能按要求完成内容巡河工作;白云区(11.36%)、南沙区(16.37%)、从化区(22.81%)四个查清完成情况较差。2017年9月9日截止至2018年12月30日,河长APP问题各区办结率达到89.30%,其中白云区(84.56%)、番禺区(85.78%)、海珠区(81.69%)办结情况滞后。12月17日至12月30日,市河长办抽查了全市区、镇(街)、村(居)级河长电话接听情况共396人次,共有7位村(居)级河长未接听电话,从化区和白云区接听情况最差。其中从化区和白云区接听率(94.44%),南沙区、番禺区、增城区、花都区、荔湾区接听率(97.22%),其余各区接听率则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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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期公布了187条河涌镇(街)河长履职评价前七名和村(居)级河长履职评价前十名名单。另外,本期河长履职情况整体不错较上月都有明显进步,为此本期暂不曝光最后几名。镇(街)级河长履职前七名分别是:白云区石井街道刘尚慧、番禺区大龙街道陈新军、番禺区大石街道曾浩斌、白云区棠景街道刘懿、荔湾区彩虹街道刘湘红、荔湾区昌华街道叶辉、荔湾区茶滘街道梁治国。村(居)级河长履职前十名分别是(个别分数一样):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屈哨兵、荔湾区岭南街道和平社区居民委员会萧洁雯、花都区新雅街道雅瑶旧村村委会邓荣添、番禺区南村镇塘西村民委员会邵豪英、花都区新雅街道广塘村委会刘杞良、花都区新雅街道石塘村委会黄河燎、荔湾区昌华街道西关大屋社区居民委员会何敏婷、越秀区东山街道乐景社区居民委员会刘春苗、荔湾区岭南街道清平社区居民委员会刘雯雯、荔湾区西村街道增埗社区居民委员会胡勇山、番禺区大龙街道茶东村民委员会曹英权、荔湾区南源街道环翠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梁晓华、番禺区钟村街道钟村四村民委员会卢杰洪、花都区新华街道新街村委会曾超波。

此外,本期还重点公布了4位履职差的河长具体情况,本期被“曝光”的4位履职较差河长分别是番禺区石壁街道镇(街)级河长、街道办主任陈舜展,黄埔区鱼珠街道茅岗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茅岗社区董事长梁永林,花都区炭步镇石南村村(居)级河长、村主任汤慧琴,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村(居)级河长、村书记兼村主任区礼荣。这4位河长分别存在巡河不满足要求,上报问题少而市级巡查发现重大问题多,下级河长履职情况差,管辖河涌水质黑臭,应付式打卡式巡河,巡河达标率较低,没有上报河道问题,从未开展“四个查清”工作等问题。

番禺区石壁街道镇(街)级河长、街道办主任陈舜展:主要存在巡河不满足要求,上报问题少而市级巡查发现重大问题多,下级河长履职情况差,“四个查清”完成情况差,管辖河涌水质差。

(1)巡河情况。陈舜展负责石三河、谢石环山河石壁街段、陈村水道石壁街段,河涌两岸散乱污区域密集,违章建筑较多,存在污水直排河涌的情况。在1.1-12.30期间(共52周),共巡河100次,巡河达标周数共47周,不满足镇街级河长每周一巡的巡查要求,巡河达标率为90%。(2)问题上报情况。陈舜展在1.1-12.30的时间里上报了5个问题,但都是生活垃圾等小问题。而市级巡查在这段时间内在其所辖河段发现了多个问题,其中石三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13个,违建问题2个;谢石环山河多次发现工业废水、黄泥水直排问题,共计发现21个问题。反映其没有按照《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好清理整治涉河湖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的工作要求。(3)下级河长履职情况。陈舜展共有7名下级村居级河长,其中区锐强、区细桐、卢杰津、郭健驹这四名河长在1.1-12.30长达364天的时间里没有上报过一个问题,特别是区细桐在11月13日在河长APP黑榜进行通报后仍没有开展问题上报工作,反映出陈舜展作为镇街级河长,没有按照《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好监督村居级河长履行职责的要求。(4)“四个查清”完成情况。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巡河的通知》文件要求,镇街级河长每两个月至少完成一次“四个查清”工作(每次全部完成查清河道两岸通道贯通、违建、散乱污及排水口情况)。该河长在“四个查清”提出后,截止12月30日,“四个查清”工作完成1期(应完成3期),但却没有上报过一个违建、散乱污及排水口问题,没有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5)河涌水质情况。陈舜展管理的谢石环山河、石三河都属于广州市今年底要消除黑臭的112条河涌。其中谢石环山河今年以来每个月都存在黑臭情况,12月份仍处于轻度黑臭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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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鱼珠街道茅岗社区居委会村(居)级河长、茅岗社区董事长梁永林:主要存在应付式打卡式巡河,巡河达标率较低,没有上报河道问题,从未开展过“四个查清”工作,管辖河涌水质黑臭。

(1)巡河情况。梁永林负责河段共有9段,包括珠江涌茅岗社区居委会段、珠江涌茅岗社区居委会段右岸、深涌南支涌鱼珠社区居委会段、吉山涌茅岗社区居委会北段、深涌左支涌茅岗社区居委会北段、深涌左支涌茅岗社区居委会南段、深涌北支涌茅岗社区居委会段、珠江涌支涌茅岗社区居委会段、深涌南支分涌茅岗社区居委会段。在1.1-12.30期间(共364天),共巡河269次,巡河达标天数共259天,不满足巡查要求(每日一巡),巡河达标率仅为71.15%。(2)问题上报情况。梁永林在1.1-12.30长达354天的时间里没有上报过一个问题。而市级巡查在其所辖的各河段内共计发现了7个问题,其中包括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排放等问题,反映其存在打卡式巡河的情况,没有按照《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河湖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的工作,将河道问题进行上报。(3)“四个查清”完成情况。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巡河的通知》文件要求,村居级河长每两个星期至少完成一次“四个查清”工作(每次全部完成查清河道两岸通道贯通、违建、散乱污及排水口情况)。该河长在“四个查清”提出后,截止12月30日,“四个查清”工作完成0期(应完成12期),没有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4)河涌水质情况。梁永林河长管理的深涌左支涌、深涌北支涌、深涌南支涌都属于广州市2018年底要消除黑臭的112条河涌。而深涌北支涌水质12月仍是轻度黑臭;深涌左支涌水质在11月份反弹明显,恶化至重度黑臭;深涌南支涌存在轻度黑臭的情况。(5)现场巡查情况。1月21日市巡查到现场巡查发现,深涌北支涌、南支涌涌水发黑,有疑似生活污水直排的情况。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现场进行了水质监测,测试结果显示深涌北支涌北支分涌与北支涌交汇处水质重度黑臭,下游水质轻度黑臭;深涌南支涌上游水质重度黑臭,中游水质轻度黑臭;深涌左支涌上游水质轻度黑臭。

花都区炭步镇石南村村(居)级河长、村主任汤慧琴:主要存在应付式打卡式巡河,巡河达标率较低,没有上报河道问题,“四个查清”工作落实不到位。

(1)巡河情况。汤慧琴负责石湖涌石南村段,在1.1-12.30期间(共364天),共巡河547次,巡河达标天数共282天,不满足巡查要求(每日一巡),巡河达标率为78%。(2)问题上报情况。汤慧琴在1.1-12.30长达364天的时间里没有上报过一个问题。而市级巡查暗访在其所辖的石湖涌石南村段内共计发现了9个问题,包括散乱污场所及养殖场排放污水等问题,反映其存在打卡式巡河的情况,没有按照《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河湖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的工作,将问题进行上报。(3)“四个查清”完成情况。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巡河的通知》文件要求,村居级河长每两个星期至少完成一次“四个查清”工作(每次全部完成查清河道两岸通道贯通、违建、散乱污及排水口情况)。该河长在“四个查清”提出后,截止12月30日,“四个查清”工作完成7期(应完成12期)。虽然汤慧琴完成了7期“四个查清”,但是却没有上报过任何一个问题,和市级巡查发现多个散乱污场所的情况相悖,反映出其没有将“四个查清”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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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村(居)级河长、村书记兼主任区礼荣:主要存在应付式打卡式巡河,巡河达标率较低,没有上报河道问题,从未开展“四个查清”工作。

(1)巡河情况。区礼荣共负责9条河段,包括南岗海口涌南岗村段、大田涌南岗村段、南岗二涌南岗村段、流溪河南岗村段、白坭河南岗村段、白坭河南岗村段右岸、东陇涌南岗村段、南岗一涌南岗村段、南岗一涌南岗村段右岸。区礼荣在1.1-12.30期间(共364天),共巡河237次,巡河达标天数共199天,不满足巡查要求(每日一巡),巡河达标率为54.7%。(2)问题上报情况。区礼荣在1.1-12.30长达364天的时间里没有上报过一个问题。而市级巡查暗访在其所辖的河段内共计发现多达了15个问题,包括排放黑色工业污水、违建等问题,反映其存在打卡式巡河的情况,没有按照《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河湖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的工作,将问题进行上报。(3)“四个查清”完成情况。根据《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巡河的通知》文件要求,村居级河长每两个星期至少完成一次“四个查清”工作(每次全部完成查清河道两岸通道贯通、违建、散乱污及排水口情况)。从市级巡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区礼荣河长管理的河段存在有违建、散乱污场所及排水口排水等情况,但该河长在“四个查清”提出后,截止12月30日,“四个查清”工作完成0期(应完成12期),反映其没有将“四个查清”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对管理河道内的污染源进行摸查。(4)现场巡查情况。1月21日市巡查巡查流溪河南岗村段、白坭河南岗村段,发现流溪河南岗村段存在违法建筑问题,白坭河存在违法建筑和堆场码头问题。

广州市河长办对个别河长履职较差的个别区提出严厉批评,并要求各相关区认真调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河长履职情况,依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关于强化河长责任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的意见》,对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相关表格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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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至12月30日市河长办抽查了全市区、镇(街)、村(居)级河长电话接听情况共396人次,其中白云区和从化区接听情况最差,情况如下: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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