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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第四期巡讲活动在梅州举办

发布时间:2023-08-22 16:27:34 来源:中国报道

法律咨询现场,律师解答民营企业家的法律问题。(通讯员供图)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通讯员 刘洪群)梅州是全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广东唯一全域属原中央苏区范围的地级市。8月22日,广东省工商联、省司法厅联合在梅州举办以“强化风险防范 依法护企促发展”为主题的2023年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第四期巡讲活动。

活动期间,省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总部主任顾芳,以《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为题,给苏区的民营企业家们讲解如何进行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的防范。

在法律咨询现场,民营企业家们积极踊跃,咨询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企业家宋老板咨询,其公司与外省某公司签订劳务中介合同,对方涉嫌欺诈,故意违约,其失了8000多元,是否能维权。广东圣图托斯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垚律师回答,近期,外省撒网式签订小数额合同违约的案例较多,对方利用数额偏小,外地企业主嫌麻烦和怕耽误时间不愿走法律程序,以此赚黑心钱和规避法律责任。针对宋老板遇到的情况,陈律师建议其网上立案起诉,申请视频开庭,既可减少诉讼成本;又可维护其公司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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