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供图)
中国报道讯(郑雪云 通讯员陈立 刘蓉 潘文芳) 8月15日,广东交通集团所属广韶高速南华寺站接到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派出所通知,9天前在南华寺站入口冲卡进入高速的两名司机已分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罚款贰佰元。
事发8月6日的19点30分,马某、方某分别驾驶车牌号为鄂B、鲁H的六轴大货车驶入南华寺站,在未经入口称重的情况下,不顾工作人员劝阻,直接驶入ETC专用车道,强行撞开栏杆冲卡加速往韶关方向行驶。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通知路政四中队、高速交警、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并向属地沙溪镇派出所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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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后,办案民警很快查到冲卡车司机的详细信息,并通过电话告知当事人前往韶关高速交警二大队或沙溪派出所接受处理,期间高速交警二大队、沙溪派出所多次传唤当事人,直至8月12日,两名司机才到沙溪派出所投案,南华寺站、路政四中队、高速交警二大队等相关人员立即一同前往处理。在监控视频等证据下,司机承认当天车辆超载满车矿石,明知超载会被劝返,才铤而走险选择强行冲卡上高速的事实。
办案民警对两名司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司机表示已深刻地认识到冲卡是违法行为及超载带来的交通安全危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前车司机马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给予尾随车辆司机方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广韶高速提醒广大司机,货车装载货物进入高速公路时,必须合法装载,杜绝违法超限运输;在收费站入口应主动配合接受称重检测,依法依规驶入高速公路,共同维护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
责任编辑:陈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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