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创新

广州核发首个使用网络经营场所注册电子商务经营者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19-01-07 14:58:3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蔡林聪 通讯员 穗工商 报道1月4日,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天河南所核发了广州天河区天河南喻言百货店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在微店平台),这是广州市核发的首个使用网络经营场所注册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营业执照。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登记机关要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应当办理登记的市场主体提供便利。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采取有效激励措施,鼓励、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属于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责任编辑:黄楚芳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