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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货,货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发布时间:2023-07-04 14:25:5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通讯员供图)

中国报道讯(郑雪云 通讯员陈少岳) 近日,汕尾交警市区大队民警在辖区汕遮公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N***22的轻型栏板货车迎面驶来,同时察觉车后尾箱人头隐现,存在违法载人的情况,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10人(载货车厢载4人)。

货厢内的乘坐人员毫无防护措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看到交警检查车辆,还一脸“懵”,在执勤人员的提醒下才缓缓下车。经了解,该车驶向市区某工地,车内均为务工人员,驾驶人为图省事便将所有人员一同拉载,并未考虑交通安全问题。

随后,执勤民警对全体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交通安全知识“复习”,讲解了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腾某违法载人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对超员人员进行分流处理。

货车人货混载有什么危害?

1、在高速公路、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2、如果货箱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3、货车载人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可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九款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3分。

责任编辑:陈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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