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供图)
中国报道讯 (黄楚芳 报道)2023年6月是全国第11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经侦大队积极组织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近日,塘厦分局经侦大队联合塘厦经济发展局、塘厦市场监管分局、塘厦司法分局、镇宣教文旅办在塘厦万科生活广场举办了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活动现场,民警重点针对养老、投资、财富管理等领域开展宣传,通过派发宣传手册、张贴海报、现场答疑、答疑赢奖等多种形式,吸引群众驻足咨询,增强与群众的互动性,提高了活动的影响力。活动累计派发宣传册200余份,张贴海报50余张,派发宣传礼品300余份,宣传受众1000余人。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供图)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认知,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塘厦分局经侦大队联合各警务室以现场宣传讲座的形式,在塘厦镇辖区多家知名企业开展防范宣传讲座,向企业员工讲解非法集资犯罪特点,危害及防范对策,向企业员工派发宣传单张,现场释疑员工疑惑。多场活动参与员工500余人,有效提升了企业管理层及普通员工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强化警企联动,营造了良好的打防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供图)
案例:
案例一、东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存案
2019年1月16日15时26分许,东莞警方接到潘某报案称:其于2018年8月份在东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投资无人超市项目,共支付投资款396000元,由于对方一直未履行承诺,其到实地察看发现并无所谓的无人超市。后双方经协商签订了解除合作协议,潘某陆续收回退款221000元人民币,还剩下175000元尚未退还。经了解,相关投资者约有60多名,涉及金额约1200万元人民币。
接报后,东莞警方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查。经查明,东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雷某出资成立并任董事长,该公司通过个人微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公众咨询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投资无人超市项目,由投资者投入99800元至198000元不等的资金,由东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并承诺每天营业额不低于800元,投资回报率先后为营业额的8%、15%、18%。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2019年3月31日,犯罪嫌疑人雷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东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赵某、高某也先后落网。
案例二、东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存案
2019年4月2日,东莞警方接到吴某、廖某等人报称:其于2018年4月到东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该公司的“广告车”、“购物卡”等产品,合计约135万元人民币,至2018年12月后,没有收到应有的收益,遂报警。
接报后,东莞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查明东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子、派发小广告、店面做广告等方式,向投资者销售回报年利率约为91%-120%不等的投资项目,如陕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3折、6折购车产品和服务卡等理财产品,从中赚取利润提成,涉案投资者共241人,涉案资金高达3150万元人民币。王某、高某、张某、王某锋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为东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于2019年6月12日主动投案,东莞警方于当天对该4名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并对相关银行账号进行了冻结。
警方提示:若想规避非法集资陷阱,时刻谨记“三要三不要”:
(一)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要理性,不要侥幸。
(二)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己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一—要稳健,不要冒险。
(三)“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一要警惕,不要盲目。(供稿单位: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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