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罗嘉豪 袁武) 在发生危险时挺身而出,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6日,高明公安举办表彰仪式,对市民黄杰、李伟光、陈秀萍、梁宏波进行表彰,并颁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明书。
活动上,西江新城派出所民警介绍了4名市民的简要事迹以及走访核实情况。经审核确认,黄杰、李伟光、陈秀萍、梁宏波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的行为,符合《佛山市高明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规定,属于见义勇为。
(高明公安供图)
3月28日9时许,保安员陈秀萍巡逻到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公正路时,发现一居民楼一楼的出租屋里冒出滚滚浓烟,于是马上打电话通知队长黄杰。
很快,黄杰与另一名保安员李伟光一起赶到现场。随后,黄杰到起火的出租屋敲门,李伟光和陈秀萍立即疏散楼上住户和附近群众。
但出租屋内无人响应,房东过来后也没有钥匙开门。于是黄杰利用工具将门撬开,冲入后发现屋内无人,只见一个插在床头插座的电蚊拍起火了,连带烧着了床上的被子、床单,火势不断蔓延,屋内弥漫着浓烟。
“煤气瓶和电动车还在里面,危险!”黄杰急忙将煤气瓶和电动车拖出屋外,随后拿灭火器与李伟光、陈秀萍一起灭火。
不久,派出所警辅人员也赶来现场灭火,一起合力将明火扑灭。等到消防人员到场,众人将现场交给他们后才放心离开。经初步了解,租客前一天回了老家,电蚊拍还留在插座上,可能由于短路造成了起火。
据了解,黄杰、李伟光、陈秀萍是高明一间保安公司的员工,也是最小应急单元的队员。为加强群防群治建设,高明公安推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小区、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建设最小应急单元,加强日常联动管理,开展送教培训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队员在日常训练中掌握了疏散灭火能力,在本次救援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日,有群众通过“平安厅”佛山公安局长信箱,反映一名市民在高明大桥营救一名轻生女子,希望可以找到该名市民,弘扬社会正能量。
接到线索后,高明公安立即进行调查,并找到了奋力救人的热心市民梁宏波。4月17日,梁宏波驾车至高明大桥旧桥时,看到一名女子情绪激动,正要翻越桥边护。梁宏波迅速停车前劝说,并与现场热心群众一起紧紧抓住女子手臂,耐心将其成功劝离护栏。
直到民警到场,梁宏波才发现自己的右臂被桥梁边的护栏网划伤,但梁宏波仍然留在事发现场,协助民警对女子进行开解,最后才到医院接受治疗。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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