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报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 号)(以下简称《通知》),定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政策。
政策主要内容
一是将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6.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10%降低为8.5%。
二是继续采取阶段性降费率的方式,有效期为1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继续施行降低职工医保费率政策的效果
一是减负效果明显。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政策,并加大降费率幅度,从原来的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预计可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计约69.98亿元,年度基金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更加有效地减轻企业负担,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保障。
二是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施行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政策,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适应当前国内经济情况,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提供了必要的动力。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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