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涉嫌谎报警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通讯员供图)
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通讯员朱襄)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梅州市梅城江北一处民房内发生煤气爆炸,情况十分危急!梅州支队立即调派8辆消防车37名消防救援人员赶往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
据梅州市梅江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介绍,当得知有场所发生爆炸时,他们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并联动公安、应急等力量前往救援。
到达现场之后,消防救援人员与现场民警在报警人电话中所指定的位置反复侦查后,并没有发现有相关警情。考虑到可能存在报警人由于过度紧张而导致报错地址的情况,消防救援人员一边排查现场,一边反复联系报警人,但都显示无人接听。同时消防救援指挥中心也反馈周边区域均未发现有其他人报警。
经现场消防与公安部门进一步排查分析,这很有可能是一起报假警事件!通过公安机关取证调查,确定报警人王某有重大嫌疑。近日,民警将涉嫌报假警的王某抓获,王某对饮醉酒后报假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因涉嫌谎报警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梅州消防部门共接报各类警情1657起,但总话务量高达118581次,其中接报虚假警情超过了四成!
消防郑重提醒:报警电话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危困群众的重要资源。谎报警情不仅严重浪费救援资源,也容易造成真正身处危难情形需要紧急援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援。各位市民请牢记,消防出警不收费,如遇火情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接通电话后向接警员讲清失火地址、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等信息并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接警员,以便于联系。打完电话后,可以到路口等候消防车,及时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场。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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