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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问责处理9名对瑞宝涌水环境治理不力人员

发布时间:2018-12-25 17:08:4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 市河监 报道)今年5月8日至7月5日,海珠区瑞宝涌南洲北路段河岸绿道被附近多个小区围蔽侵占,不断遭到当地群众投诉,期间被省市多家媒体点名曝光。针对此问题,广州市河长办于6月1日向海珠区发出督办通知。要求海珠区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市民投诉和媒体反映的非法侵占河道及影响三防抢险通道等行为进行处理,清除河涌周边围栏障碍物。

8月22日,媒体记者回访瑞宝涌整改情况时,发现河涌沿岸依然被各小区围蔽侵占,其中和辉花园的绿道上依然停满了私家车。

8月27日,广州市河长向海珠区委、区政府发出《关于启动对海珠区瑞宝涌水环境治理工作不力有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通知》。通知内容称:此次侵占河道问题,从5月份群众投诉到6月份媒体曝光,从市里发文督办到你区自行整改,时至今日问题依然存在,群众对此意见较大。现请你区认真调查核实,着重核查相关河长是否履职尽责,是否按要求开展巡查,显而易见的问题属地河长为什么没有发现上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是否存在监管不力,国家环保督查期间是否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为严明纪律,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要求海珠区尽快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在瑞宝涌相关区域水环境治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有关人员予以从严问责。

接到要求启动责任追究通知后,海珠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召集各相关单位,对照问题查找原因,组织落实整改。12月24日,海珠区委、区政府回文反馈,共对瑞宝街道党工委书记余xx、街道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莫xx、街道河长办工作人员陈xx、村居级河长杨xx、张xx、邓xx、陈xx、李xx等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案件办理情况

海珠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出现问题进行了整改。8月22日媒体记者回访发现,瑞宝涌南洲北路河岸绿道依然存在被附近小区围蔽侵占的问题,经现场核查,报道所涉及公安宿舍、丽林景苑、明都华庭、尚东峰景、和辉花园等5个小区,截止10月25日均已完成整改,瑞宝涌南洲北路段沿岸已实现全线贯通。

9月3日,多家省市媒体报道瑞宝涌村居河长李致祥未将发现的问题通过河长APP进行上报等情况,报道中点名批评我区瑞宝街村居河长李致祥不正确、不完全履行河长职责。经调查核实,李致祥确实存在媒体报道的发现问题不上报不处理的问题,其履职情况属于典型的为巡河而巡河,应付式打卡式巡河。

对于媒体报道的问题,海珠区区级河长、各职能部门及瑞宝街道多次现场巡查,并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具体整改工作,其中公安宿舍、丽林景苑、明都华庭、尚东峰景均已于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整改。但和辉花园小区因其围墙在红线范围内,加之小区居民从自身利益出发,非常抵触河道贯通,多次阻挠施工,并不断通过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致使小区围墙迟迟不能及时拆除,造成河岸贯通工作延后。海珠区水务、城管部门及瑞宝街道,在推进整治工作过程中面对群众上访、阻扰施工等问题,没有退缩、没有畏难,不断攻坚克难,坚决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最终实现了瑞宝涌南洲北路段沿岸的全线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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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仔细调查,村居级河长杨春柳、张智强、邓国青、李致祥履职过程中确实存在媒体报道不正确履行河长职责的情况,四人虽按要求落实巡河工作,但在“广州河长”APP上报问题较少;瑞宝街河长办工作人员陈海勋对村居河长使用“广州河长”APP巡河、上报问题等方面存在指导、督促不力情况;瑞宝街和辉居委会主任陈燕兰、万华居委会主任陈穗军、瑞宝街执法中队负责人莫国佳等3人在瑞宝涌水环境治理中工作不力。上述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对瑞宝涌水环境治理工作造成非常大的不良影响。

责任追究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海珠区对工作不力的村级河长杨春柳、张智强、邓国青、李致祥、街道河长办工作人员陈海勋、和辉居委会主任陈燕兰、万华居委会主任陈穗军、街道执法中队负责人莫xx、街道党工委书记余xx进行了相应责任追究。具体问责情况如下:

(一)2018年9月12日,瑞宝街对履职不力的村居级河长杨春柳、张智强、邓国青及街道河长办工作人员陈海勋予以通报批评的处理。

(二)2018年10 月5日,瑞宝街对履职不力的村居级河长李致祥予以通报批评的处理。

(三)2018年11月29日瑞宝街对和辉居委会主任陈燕兰、万华居委会主任陈穗军诫勉谈话,对执法中队负责人莫xx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四)海珠区纪委监委对瑞宝街道党工委书记余xx作提醒谈话。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严明水环境治理工作纪律,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加强各级河长及河长制相关工作人员履职责任意识,海珠区将进一步督促各级河长及各部门街道履职尽责,确保河长制有名有实、名副其实,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确保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广州市河长办要求

广州市河长办希望各区各相关部门以此为戒,督促各级河长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扎实成效,坚决打赢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当前,广州市水环境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年底前消除河涌黑臭任务依然艰巨。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从严执纪,敢于较真碰硬,充分发挥执纪问责的震慑警示作用,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年底前广州市水环境治理各项工作如期完成。下一步,广州市河长办将严格按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市委《关于强化河长责任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的意见》,对类似于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避重就轻式的问责,将责成重新办理;对问题严重、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和问责的,将作为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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