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黄楚芳 报道) 近日,东莞常平镇还珠沥村某出租屋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将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部门查明认定,该起火灾事故的原因是该出租屋租户李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出租屋楼梯间,电动自行车自燃起火,从而引燃周边可燃物。
(常平消防救援大队供图)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构成过失引发火灾。在火灾原因认定后,常平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将案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对李某行政拘留10日。
(常平消防救援大队供图)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频频发生,乱停乱放、上楼入户、飞线充电、昼夜充电等现象时常发生。这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常平消防救援大队供图)
消防部门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和违规充电。(供稿单位:常平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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