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粤新办供图)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报道)5月19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连续4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2022年火灾形势稳中有降,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警情17.3万起,居全国第一,平均每3分钟处置一起灾情,成功营救、疏散被困群众8.5万人。
出席发布会的有,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张明灿、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罗云庆、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洪声隆。发布会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邓鸿主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邓鸿主持发布会 (粤新办供图)
邓鸿表示,近日,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广东省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为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广东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具体举措,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张明灿介绍广东消防态势 (粤新办供图)
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三个体系“
张明灿介绍,2020至2022年,全省部署开展了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三个体系”,推动依法治火体系健全完善。推动隐患治理体系健全完善。推动消防宣传体系健全完善。“线上+线下”融合打造立体式、全方位、多维度消防宣传体系。聘请钟南山院士担任消防宣传大使,推出“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等精品节目;线下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开展“消防安全进万家”“百车南粤万村行”“敲门行动”等活动,常态化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群众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总基调,围绕火灾防控现实斗争需要,连续第15年提请省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聚焦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部署开展2023年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以及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国家和广东省“十四五”消防规划推进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全面提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能力,持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以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张明灿表示,广东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风险交织叠加,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压力越来越大,消防救援难度越来越高。今年以来,全省火灾起数、亡人数、受伤人数都同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特别是5月份以来,揭阳、广州、惠州、东莞等地接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和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依然突出,火灾风险不托底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性转变。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全力“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省消安委在年初部署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基础上,又研究制定了《广东省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近期将会印发实施。
张明灿透露,此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时间从今年5月到12月底,按照时间节点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总结验收阶段。此次整治,将始终紧盯重点领域深化治理、紧盯突出风险强力整治、紧盯重点行业加强管理,重点针对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分租式厂房、医疗机构、经营性村民自建房等23类场所,采取“全面自查自改、强化部门监管、强化检查执法、抓实隐患整改、开展分类评估、固化行业标准、强化人员培训、加强风险研判、强化警示曝光、强化科技运用、建强消防组织、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刚性问责”等13项工作举措,确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此次专项行动,省消安委办公室将联合相关省直牵头部门,成立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专班,定期调度、督导、通报专项整治有关进展情况。
罗云庆在回答本网提问 (粤新办供图)
3方面切入 专项整治集中打击
罗云庆在回答本网提问时透露,广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整治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对冒牌消防培训进行集中整治,打击不法单位和个人假冒消防救援机构开展培训,散播虚假消防知识;二是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行集中整治,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三是开展消防科普知识宣传,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现在社会上有一些不法商家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给使用带来安全隐患,要正确辨别正规消防产品,应做到三点:一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二是在购买灭火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消防产品时,一定要核查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三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查询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核对与实物的一致性。
冒牌培训机构上门兜售消防培训,有以下三个典型特征:一是以威胁方式要求上门培训。威胁如果不接受培训,消防救援机构将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或罚款;二是冒充消防救援机构和人员。身着类似消防救援人员的服装或配饰,或语言诱导单位将其当做消防救援机构人员;三是兜售消防产品或收取培训费用。声称免费提供培训,实则传播错误消防知识,推销高价消防产品。
这里特别提醒: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的培训都是公益性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上门收费的培训都是假培训;凡是推销消防产品的培训都是假培训;凡是以培训为名接洽消防工程的都是假培训,切勿上当受骗。社会各界如需咨询相关问题获得正规消防培训的,或者发现有冒牌消防培训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线索的,可到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或拨打“12345”政务热线进行咨询或举报。
洪声隆在回答媒体提问 (粤新办供图)
创新监管模式,优化消防法治营商环境
洪声隆在回答媒体提问时介绍,为了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优化消防法治营商环境,总队在去年8月份出台了《关于推进消防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九项规定》。其中,《九项规定》中明确实施消防执法“减免责清单”这一项惠民利企措施,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减免责清单”含有“免于处罚”、“免于强制”、“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四张清单,包含了涉及堵塞疏散通道、未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等26种常见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减免责情形,例如:室外消火栓有配件缺失,但不影响正常使用,能在检查当天完成整改的;在自己家里用火用电不小心引发了火灾,但是没有引起火灾蔓延,也没有给公共安全造成危险的,现在不再予以处罚。
积极回应法治化营商环境需求,但是对于严重冲击公共安全和群众心理底线的消防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也将加大监管惩戒力度。大家也留意到,近期联合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广东省消防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健全消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将“危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罪名列入涉嫌消防安全违法犯罪典型罪名目录,突出加大对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犯罪行为的事前预防和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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