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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两家企业罚款超千元!

发布时间:2023-05-15 17:18:1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一酒店消防控制室未安排人员值班(通讯员供图)

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通讯员朱襄)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断提高各场所火灾防御能力,连日来,广东省中山市沙溪消防救援大队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地开展专项检查。中山市沙溪一物管单位因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被沙溪消防救援大队处罚3000元、一酒店因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被处罚8000元。

近日,中山市沙溪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沙溪镇新濠路一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酒店存在未安排人员值班,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大队依法给予该酒店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处罚。

在对建设路一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一小区消防控制室仅有一名具备条件的人员值班,且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大队依法给予该物管企业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处罚。

消防提醒: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法律赋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的重要职责与使命。违反消防安全法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果严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各单位场所负责人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力度。

消防安全问题关乎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群众应积极应对安全隐患的问题并进行自查和整改。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普法链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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