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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内将增设40个电动车等候区

发布时间:2018-12-22 12:01:39 来源:惠州日报

原标题:三环内将增设40个电动车等候区惠州电动车通行规则公布,违者受罚还要发朋友圈认错

    ▲市区江北云山西路与文昌二路交会路口设置的电动车等候区。
    本组图片 本报记者朱金赞 摄

▲市区江北云山西路与文昌二路交会路口设置的电动车等候区。 本组图片 本报记者朱金赞 摄

    ▲市区江北菊花二路与惠州大道交会路口,电动车与机动车分开等候,井然有序。

▲市区江北菊花二路与惠州大道交会路口,电动车与机动车分开等候,井然有序。

定了!市区各大路口将通过增设电动自行车(下称“电动车”)等候区,破解电动车行驶秩序管治难题。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媒体通气会,公布惠州市电动车通行规则,明确将在市区有条件的路口设置电动车等候区,将电动车与机动车分开,使得两者等红灯时各有其道,助力惠州市交通秩序更规范、更安全。

记者了解到,惠州电动车通行规则分为路段和路口两部分。其中,路段通行规则为设置有非机动车专用道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的,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且不得越过最右侧车道的左侧车道线。

而路口通行规则制定如下:机动车直行信号灯为绿灯时,左转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等待;左转与直行信号灯均为红灯时,左转、直行电动车进入相应方向的等候区,机动车信号灯为绿灯时通过路口;当直行为绿灯时,允许电动车跟随机动车直行。

◎探索

涉及非机动车事故率下降30%~40%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在惠州市区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已超20万辆(当中绝大部分是电动车),每天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就有100多宗。

为此,市公安交警部门于11月起开展“治乱象、保畅行”百日交通大整治行动,分别在市区江南、江北两地探索试行电动车等待区、利用渠化岛或者路口内区域停留规则,并发布调查问卷,广泛听取市民网友意见建议。

“两套方案经过实地测试,并结合市民网友票选意见,我们发现各有利弊,但均能减少电动车对机动车的干扰,优化路口交通秩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电动车等候区能够将电动车与机动车较好分开,快速疏散路口的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好转,非机动车抢道、越线停车等现象也大幅减少。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市区几个公安交警中队统计的数据来看,增设电动车等候区使得路口通行效率小幅下降(约5%~7%),但涉及非机动的事故率却下降30%至40%,同时非机动车遵守交通法规率提升至近80%。“路口通行效率影响不大,却能较大提升安全性,因此我们决定增设电动车等候区。”

◎走访

路口交通秩序大为好转

当前,公安交警部门已在市区完成第一批29个电动车等候区的划设工作。那么,过往电动车随意变道穿行、加塞路口等乱象是否有好转?记者昨日分别前往江北和江南两地进行了调查走访。

调查地点1:麦地路与麦地南路路口

昨日交通早高峰,记者在麦地路与麦地南路交会路口看到,此处道路多出了一块白色标线划出的长方形区域,里面划有一排非机动车的标志,这就是电动车等候区。绿灯一亮,等待通行的电动车基本能快速通过路口。

调查地点2:惠州大道(松子岭加油站)路口

昨日中午12时许,惠州大道(松子岭加油站)路口交通较为忙碌。记者在此处看到,交通秩序井然,绿灯一亮,便能快速疏散路口大量非机动车,机动车通行效率基本未受影响。同时,电动车均能靠右侧行驶,并在红灯亮起时进入等候区,未见越线停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部门

通行规则不设过渡期

“接下来,我们将综合市区各道路实际,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将此模式进行推广。”上述负责人表示,第二批电动车等候区计划在三环内的主干道路口增设40个,并继续完善交通设施,如增加标志标线、非机动车信号灯等。“对于部分市民担心等候区影响机动车通行效率,如江北部分路口信号灯左转时间较短的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通行情况,调整灯控放行时间。”

“本次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则实行不设置过渡期,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该负责人表示,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正开展“治乱象、保畅行”百日交通大整治行动,力度空前,包括重点整治两轮、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在二次过街岛停留、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不靠右行驶、违反禁令标识、越线停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于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将采取教育和处罚并重的方式,从严整治。一方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以20到50元不等的罚款,若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将暂扣电动车;另外执勤交警还将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交通违法人员不仅要签《保证书》,还要观看安全警示片及拍照发朋友圈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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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非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则

一、路段通行规则

1.道路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

2.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在右侧机动车道行驶,不得越过最右侧车道的左侧车道线。

二、路口通行规则

1.有非机动车道:机动车直行信号灯为绿灯时,左转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等待;左转与直行信号灯均为红灯时,左转、直行电动车进入相应方向的等候区,机动车灯为绿灯时,通过路口;当直行为绿灯时,允许电动车跟随机动车直行。

2.没有非机动车道:机动车直行信号灯为绿灯时,左转电动车靠右等待,左转与直行信号灯均为红灯时,左转、直行电动车进入相应方向的等候区,机动车灯为绿灯时,通过路口,当直行为绿灯时,允许电动车跟随机动车直行。

本报记者杨 熠 通讯员彭 欣

责任编辑:陈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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