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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常平镇某公寓一电动自行车自燃,消防发布防范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4-10 17:30:2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常平消防救援大队供图)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报道)4月9日,东莞常平镇还珠沥园头路27号某公寓门外一电动自行车自燃引发火灾,火灾烧损三辆电动自行车及建筑外墙,因事发地点为室外,且发现及时并处理得当,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是不幸中的万幸。假如此起火灾发生在建筑物室内(楼梯间、公共楼道等),产生大量浓烟,因事发时正处凌晨,必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避免此类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常平消防救援大队对各社区物业单位、居民家庭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提示如下:

1、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应在室外专用充电、停放场所进行。

2、电动自行车电瓶可能由于过度充电、老化、电池温度分布不均等问题,在充电时发生自燃,短时间内将迅速燃烧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居民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入室内、楼道内等地充电。

3、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慌张,如果电动自行车正处于充电状态,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拨打119报警。

4、物业单位应加大防火巡查力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

5、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将面临处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供稿单位:常平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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