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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守护行动|夜查整治酒驾,东莞交警持续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4-04 10:59:1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东莞交警供图)

中国报道讯 (黄楚芳 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防范化解春季公路突出交通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东莞交警持续开展春季守护整治涉酒驾车交通违法夜查专项行动,严查严处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

在黄江

4月1日晚上22时08分许,东莞交警黄江大队执勤人员在黄江大道查获一涉酒驾驶司机刘某。现场,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4月1日晚上23时28分许,执勤人员在同一地点再查获一涉酒驾驶司机张某。现场,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7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目前,东莞交警黄江大队分别依法对刘某、张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在樟木头

4月2日凌晨1时41分许,东莞交警樟木头大队执勤人员在莞樟路查获一涉酒驾驶司机周某。现场,对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87mg/100mL。后对周某送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无独有偶,4月2日凌晨1时59分许,执勤人员在樟木头镇荔苑路再查获一涉酒驾驶司机赖某。现场,对赖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131mg/100mL。后对赖某送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3.5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道滘

4月2日晚上22时许,东莞交警道滘大队执勤人员在道滘镇小河桥对出路段查获一涉酒驾驶司机袁某。现场,对袁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袁某供述,当天晚上,袁某与友人聚餐期间喝了酒。喝酒后的袁某自认为不会达到酒驾标准,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最终被查。

目前,东莞交警道滘大队依法对袁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东莞交警提醒,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酒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防范酒驾醉驾,最保险、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作为驾驶人,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作为家人朋友,坚决劝阻酒驾。(供稿单位:东莞交警)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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