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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新会:半夜拉网盗鱼 民警智擒盗贼

发布时间:2023-02-21 15:47:1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新会市公安局供图

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报道) 日前,江门新会公安成功破获一宗非法偷鱼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

近日,新会公安接到银湖湾滨海新区辖区一鱼塘塘主报案,称其发现自家鱼塘内的鱼数量减少,怀疑被人偷捕。

接到报案后,新会公安立即展开侦查。办案民警多次到现场走访和翻看社会视频资料,通过缜密的调查研判,发现作案团伙是驾车从珠海流窜至新会作案。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民警快速锁定黄某某、潘某某、李某和何某某4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并对四人进行布控。

(新会市公安局供图

经过多日伏击,2月5日凌晨,民警在崖南高速收费站成功将4名嫌疑人抓获,现场查获被盗黄鳍鲷一批(245斤)、鲫鱼一批(5斤),作案车辆两辆及其他作案工具一批。

经审讯,4名嫌疑人对1月29日凌晨、2月5日凌晨盗窃鲜鱼,后将渔获倒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四人已被依法执行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民警提醒,广大鱼塘养殖户应当加强防范意识,如条件允许,可以在鱼塘边上安装视频监控。如遇到鱼塘被盗窃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偷鱼属于盗窃行为,触犯法律,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供稿单位:新会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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