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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州入选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发布时间:2022-12-30 17:01:45 来源:中国报道

发布会现场(张雨碟 摄影)

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张雨碟 报道) 12月30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广州入选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发布会由广东省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邓鸿主持。

会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广东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营商环境评价,评价工作日前圆满收官,形成了《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地市和省有关部门。

朱伟表示,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市场主体满意度等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19个评价指标,评价组通过网上公开信息分析、实地暗访、问卷调查、部门数据分析、现场磋商等方法对21市营商环境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价,形成的评价结果分三档。

第一档是深圳、广州。2个城市入选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进营商环境5.0版改革,更大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优服务,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是各城市学习的标杆。

第二档是佛山、东莞、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汕头、清远、湛江10个城市。

第三档是韶关、茂名、潮州、云浮、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揭阳9个城市。

营商环境评价“不以排名论英雄”,目的是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整体来看,各城市以评价为契机,对标标杆,取得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城市间差距在不断缩小,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增强。特别是与上一年相比,佛山、江门、肇庆、汕头、清远、湛江等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步明显。佛山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率先推行的“一照通行”、财政补助资金直达企业等改革在全省复制推广。江门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项目化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促进营商环境大改善大提升。肇庆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坚持“项目为王,企业第一”理念,打造“全肇办”一站式服务、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等改革品牌。汕头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服务和吸引潮商投资等方面展现新作为。清远主动对标广州等标杆城市,建立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工作专班,推动营商环境对标提升。湛江聚焦重大项目全周期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在引进和服务巴斯夫、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等重大项目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评价发现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统筹推进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营商环境改革是“集成式”改革,涉及部门多、覆盖领域广、协调难度大。在省评价的推动下,各级党委、政府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改革力度加大。全省已有18个市建立了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全市“一盘棋”、纵深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韶关、湛江、云浮等市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专项督查、绩效考核和专项审计督办,督促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汕头、中山、梅州等市探索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选聘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对营商环境开展日常监督。

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专项法规也出台实施,为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制度依据和法治保障。同时,全面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政策清理,全省各级已累计修改、废止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00多件。地市层面,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湛江等市均已出台实施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山、江门、云浮等市也正在研究制定中。大部分城市迭代推出“升级版”的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主动对标最优最好,开展原创性、差异化的探索,更加精准破除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进一步深化。开办企业方面,推行智能审批标准化、智能导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港澳企业登记注册实现“湾区通办”,1万多家港澳企业通过便利途径实现登记备案。办理建筑许可方面,建成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项目审批全省通办。创新建立重大项目并联审批机制,通过多审合一、告知承诺等方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交地即开工”。获得电力方面,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其他地区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接电成本全国最低。跨境贸易方面,在全国率先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地市、口岸及功能全覆盖,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提升海运口岸物流效率。纳税方面,推行“财税衔接”、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十一税合并申报”等纳税便利化改革,提升企业纳税申报效率。省工商联组织的“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显示,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建设的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广东省市场主体已突破1600万户,市场主体数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是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投下的“信任票”。

值得强调的是,今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渡过难关。全面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稳经济33条、19项接续政策,及时出台广东省两批214项具体举措和“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47条”“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25条”等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通过“粤商通”“粤财扶助”等平台推动政策和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一链一策、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与广大企业共克时艰。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接下来,将用好营商环境评价的成果,推进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广东的金字招牌。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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