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供图)
中国报道讯 (黄楚芳 报道) 近日,东莞交警石排大队在辖区石横路东部快线石排出入口设卡夜查。次日凌晨2时25分许,执勤人员查获一涉酒驾驶司机丁某。经查,丁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检查期间,该车驾驶人丁某自称只喝了两瓶功能饮料,没有酒后驾车。随后,执勤人员经过问询其车内的妻子获悉,丁某与其妻子两人在横沥某大排档消夜期间喝了两瓶啤酒。
原来,喝酒后的丁某以为自己就喝了一些啤酒达不到酒驾的标准,于是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最终被查。
目前,东莞交警石排大队依法对丁某予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东莞交警提醒: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作为驾驶人,喝酒后最保险的方法是,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供稿单位:东莞市交警支队)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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