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 覃露 翁奕华) 11月10日,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联合发布了《2022年度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申报指南》是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落实落细,为纳税人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个税优惠政策”)申报提供了“实打实”的指引和“心贴心”的保障。
(通讯员供图)
一是适用对象身份条件更加清晰。2022年享受南沙个税优惠政策的港澳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二是办理时间更加明确。2022年办理个税优惠政策申报时间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补贴性所得随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一并申请办理,非居民个人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办理。三是申报方式更加灵活。既可线上办也可线下办。线上办理是指港澳居民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V-Tax平台办理;线下办理是指港澳居民可通过邮寄办理或到南沙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象覆盖在南沙工作的全部港澳居民,纳税年度内只要在广州南沙工作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港澳居民都可享受政策。港澳税负的计算方式将更贴近港澳实际,更大程度地营造了与港澳趋同的税收环境。《申报指南》为港澳居民提供了贴心的办理服务,便捷的办理途径,清晰的申报指引,实实在在推动粤港澳三地人员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促进港澳居民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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