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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杯,十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转行两个月又要转行

发布时间:2022-10-24 17:40:5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塘厦交警大队供图)

中国报道讯 (黄楚芳 通讯员成雅欣) 10月17日凌晨,东莞塘厦交警大队在诸佛岭大道开展交通违法夜查行动,1时30分许,现场执勤人员发现,有一辆营运车行驶途中突然停在路边,执勤人员对粤B号牌营运车司机胡某进行快速酒精棒测试,发现其涉嫌存在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胡某自称十分清醒并没有喝醉,醉了才算醉驾,经血液酒精测试,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未103.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胡某供述,自己当晚是在宿舍和同事吃夜宵,期间喝了一瓶500毫升的啤酒,和3两的白酒,在宿舍休息了半个小时,心想着缓得差不多了,想着打算去朋友家坐坐,才刚驾驶1公里左右,看到交警查车,因为自己喝了酒,心里很慌,就驾车主动靠边停下了,车辆还没熄火被交警查获。胡某一直在老家务工今年9月份才到货运公司上班,才上班两个月不到,就因为自己贪杯饮酒开车被抓了。

(塘厦交警大队供图)

最终,胡某因醉驾驾驶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胡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胡某因一时贪杯,十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又得重新择业。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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