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黄楚芳 报道) 长期以来,“三小场所”经常存在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不到位等情况,对此,东莞常平镇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各部门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希望通过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现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住人的场所进行曝光!
火灾隐患单位:东莞市常平权盛商贸经营部
火灾隐患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天鹅湖路8号137室
火灾隐患情况:场所内违规住人,住宿和非住宿部分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
处罚依据: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 1591-2015)第5.1.1项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东莞市常平权盛商贸经营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三合一”场所是什么?
“三合一”场所是指生产、储存、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建筑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商铺是典型的集生活、经营、仓储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这类场所可燃物多,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然而,许多经营者尚不知道其性质,更不了解其危害。
冬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尤其是小火亡人突显,随着气温降低,群众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室内活动增多,致灾因素和火灾风险交织叠加。
常平镇消防救援大队提醒:消防安全至关重要,广大市民们要提高用火和防火意识,注意房屋防火分隔,采用实体墙至顶,减少石膏板和木板的使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不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不阻碍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严禁上锁,做好三清三查四关,即查电器、通道、火源,清走道、阳台、厨房,离家时关电源、火源、气源、门窗。(供稿单位:东莞消防救援支队常平大队)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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