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供图)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莞交宣)9月18日下午,东莞交警石碣大队执勤民警在东风路交通晚高峰执勤工作中,查获2起小客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17时50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行驶中小型面包车截查发现,该车涉嫌超员载客。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0人,超员2人,超员25%。现场,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员宋某进行查处纠正。
无独有偶,正当执勤民警对宋某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期间,前方执勤人员再查获一辆涉嫌超员载客小客车。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超员5人,超员71%。该车驾驶人刘某对其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东莞交警石碣大队分别依法宋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刘某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现场责令宋某、刘某安全转运乘客。
东莞交警提醒,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质量增大,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害性也相应增加,安全隐患大。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无论是驾驶人或是乘客,拒绝驾乘超员车,确保出行安全。
夜查整治涉酒驾车违法行为
9月19日晚上21时58分,东莞交警太平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南行虎门入口检查点查获一涉酒驾驶司机甘某。现场经对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为168mg/100ml。后对甘某送院进行抽血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161.4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甘某供述,当晚甘某在虎门与朋友吃饭,期间甘某喝了几杯白酒。饭后,甘某自认为喝酒不多,于是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最终被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9月19日晚上22分30许,东莞交警厚街大队执勤人员在莞太路桥头管理区对出路段查获一涉酒驾驶司机陈某。现场经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为82mg/100ml。后对陈某送院进行抽血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86.7mg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东莞交警提醒,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市纪委紧盯“四风”问题开展专项工作,严肃查处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作为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冒险酒驾醉驾。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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