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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纳入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预备项目

发布时间:2018-11-16 08:38:4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 莞萱萱 报道)15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下称《规章立法计划》)、《东莞市2019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下称《立法计划建议》),确定一批规章立法计划和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拟作为市政府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拟纳入《规章立法计划》的制定项目和预备项目共2件,分别为《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其中,《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拟通过明晰主管部门职责,规范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管理、游园行为管理、噪声管理以及相关违法行为处罚问题,进一步提高东莞市公园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拟纳入《立法计划建议》的建议审议项目2件,分别为《东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议预备项目1件,为《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东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对户外广告和招牌实施分类管理,明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规划编制、设置条件和程序、审批、维护等内容,构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创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及有关部门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分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部门间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和信息共享、应急处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提高东莞市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随着东莞市养犬人士逐渐增多,犬只吠声扰民、犬类袭击市民、随地大小便,家犬被遗弃流浪引发狂犬病疫情等问题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东莞市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有犬类管理主要依据《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等上位法。但规定不够细化明确,缺乏可操作性,未能满足东莞市犬类管理实际需求,而通过制定《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东莞市犬只管理,明确养犬主体责任及部门管理职责,提升犬只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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