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梅州梅江公安打掉一涉案四百万元的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22-08-18 20:26:3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郑雪云 通讯员古丹妮) 从梅州市公安局获悉,按照公安部和省厅部署,梅州公安着力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6月24日凌晨,在梅州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的支持下,梅江公安分局组织打私、刑侦以及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出击,在梅江区城北镇、梅县区程江镇以及惠州惠城区等地分头行动,成功捣毁1个非法储存成品油窝点,抓获7名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改装油罐车、油泵、运油车等作案工具一批,缴获成品油约6吨,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掌握线索 全力侦查

今年5月,梅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位于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的一育苗场内可能存在“黑油点”,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他们很谨慎,接头时,惠州的送油车不会直接到达黑油点,而是先将车开到高速路上的停车服务区,等候梅州的‘接头人’前来接应。在进入‘黑油点’之前,他们往往会在周围转几圈,确保安全无异常,才会将车开进育苗场。”办案民警说道,该团伙成员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他们的作案规律、送油人员、接头人员都是不固定的,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办案民警通过蹲点守候、跟踪等传统侦查方式,结合智慧新警务等技战法,终于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并迅速锁定了黄某康、陈某林、许某平等7名犯罪嫌疑人。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嫌疑人在未取得经营成品油资质许可的情况下,从外地以低价购进涉走私成品油,通过货车运输至梅州的“黑油点”并进行出售,从中赚取差价。

缜密布控成功抓捕

“嫌疑人又进货了,立刻进行布控!”6月23日,在惠州的专案组民警发现,黄某康驾驶的改装油罐车从惠州往梅州方向行驶,民警推断陈某林再次向黄某康购买成品油,并运送至梅州。对此,专案组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布控。

6月24日凌晨1时左右,当改装油罐车出现在城北镇扎上村黑油点进行交接时,专案组指挥部下达收网指令,惠州市、梅县区城区、梅江区城区、黑油点的各个抓捕组同时动手,一举抓获以黄某康、陈某林、许某平为首的团伙成员7名,捣毁1个非法储存成品油点,现场查获改装油罐车2辆、油泵1个、运油车4辆,缴获成品油约6吨,查扣涉案手机8部、银行卡3张、现金13万余元,以及账本、进货单等一批。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林、许某平均为无业游民,在闲聊时得知老乡黄某康有购买成品油的途径,便达成合作。陈某林、许某平以6.7元/升的价格向惠州的黄某康购买成品油,再将购进的油以8.2元/升的价格在梅州本地销售,利润为每升1.5元至2元不等。从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该团伙的交易金额达400余万。

非法经营危害安全

据了解,经过相关鉴定机构检验,现场扣押的6吨多走私成品油硫含量不符合国标,使用这种油会对车辆有损害,且他们的存油方式极其简单,直接将油储存在大型箱体货车内加装的油罐中,十分容易引发爆炸,且育苗场在国道旁,周边还有些许店铺,如果存油罐发生爆炸会波及周边群众安全。

成品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买卖、加工、运输成品油等工作,必须办理相关资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从事此类行业。非法经营、储存成品油,既扰乱正常的成品油市场秩序,更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极易引发公共安全事故。

梅州市公安局打私支队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打私部门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双反”工作,加强案件侦查打击,加强清理整治改装运油车、流动黑油车,维护社会治安持续平安稳定。

责任编辑:陈赞亮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