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公积金|串通中介做这事……?警方:双双拘留!

发布时间:2022-06-30 09:59:1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东莞市公安局供图)

中国报道讯 (黄楚芳 通讯员莞公宣) 随着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逐渐完善,老百姓提取公积金也更加便利,但也有一些人因不符合相关条件或想提取公积金另作他用,而动起了骗提、套取公积金的心思。近期,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甄别发现两例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并将案件移交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新城派出所办理。

(东莞市公安局供图)

用假的购房文件骗取公积金,中介、存户双双被拘留

市民梁某受限于自身条件不符合政策要求,于2022年5月6日找到中介江某帮助其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江某帮助其购买了购房的虚假证明文件,二人于5月10日持虚假证明材料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取现手续。窗口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其所提供材料异常,经查证系伪造材料,并将案件移交南城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

经新城派出所进一步核查,江某和梁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分别给予江某行政拘留十日、梁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涉案虚假购房合同等材料。

(东莞市公安局供图)

持假结婚证办理业务被依法拘留

市民卓某于2022年6月2日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在提交资料审核过程中,被窗口人员发现所提供的结婚证系伪造证件,并将案件移交南城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经新城派出所进一步核查,卓某对自己使用假冒结婚证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卓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涉案假冒证件等材料。

(东莞市公安局供图)

莞sir提醒

对于公积金“套现”,可能有些人不以为意,会觉得“公积金不就是我自己的钱么?我还不能把自己的钱取出来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丽莉:“在此特别提醒大家,虽然住房公积金归职工所有,但是必须专款专用!相关法律法规对提取有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不满足规定条件和情形对公积金进行违规‘套现’的行为是违法的!”

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新城派出所民警邹仰奇:“使用假材料和证件资料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已经涉嫌违法,违法者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甚至会面临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陈伟赞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