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黄楚芳 通讯员大岭山宣)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等文件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大岭山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大岭山镇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
01
全面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讲和申报指导,对大岭山辖区内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社保费等扶持政策条件的经营主体,及时提供业务指导,辅导其享受相应的税费支持政策。
02
降低租金成本
对承租镇属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3个月(2022年4月-6月)租金减免,已缴交的租金可顺延减免;倡导村(社区)集体物业对承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租金。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03
降低经营主体要素成本
落实全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下调10%的惠企政策。鼓励企业参与用电需求响应,获取相应补贴收益;积极引导企业充分用好峰谷电价等政策红利,建设分布式光伏、冰蓄冷等多元化的新型储能项目,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协助大岭山辖区内符合该市用水、垃圾处理等费用优惠条件的工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费用减免。加强建设工程主材价格监测,降低主材价格波动对企业的影响。
04
发挥金融“活水”作用
鼓励银行机构积极为企业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减免罚息等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有需要的企业或组织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扎实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补贴的镇街初审工作。协助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政府性融资担保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或组织,协助其申请市相关费用补贴。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对在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规上工业企业,按最长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最高给予30%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最高可获得贷款贴息5万元。
05
稳岗就业骨干人才扶持
鼓励及支持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协助符合政策、要求且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加强就业用工服务对接,线上打造就业服务平台,强化“互联网+”就业服务,搭建智慧职场系统,打造高效便捷的“掌上就业”新模式;线下建设镇、村“就莞用”招聘广场,打造“一站式”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技能人才支撑,深入实施“项目制”培训工程,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续深化与省内外低风险地区劳务协作,精准及时推送各类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加强用工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做好失业人员、离职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精准帮扶。
06
提升保供稳产扩产能力
支持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加大下半年生产力度,提高产能利用效率。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产业引领作用,在用地、用能、排放、审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步保障其产业链上的重点配套企业生产物资供应。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设立规上工业企业稳产扩产奖励资金,对统计库内的规上工业企业开展稳产扩产奖励:
1、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产值达到4亿元(含)以上且增长超过5%(含),最高奖励10万元;
2、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产值达到1亿元(含)以上至4亿元以下且增长10%(含),最高奖励5万元;
3、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且增长超过15%(含),最高奖励3万元。
07
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
设立20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企业项目积极申报纳入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库,对获得省级或市级技术改造资金补贴的企业项目,按补贴金额给予不高于3%的镇财政追加奖励,最高补贴20万元。
08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按市政策1:1设立专项资金,对2022年大岭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配套奖励,即: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企业由镇财政给予最高2万元申报奖励;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由镇财政给予企业最高1万元认定奖励。
09
推进“促升规、稳在规”行动
设立80万元奖励资金,2022年“新入规”工业企业(含转专业),按其在2023年(对于月度入规企业可按2022年数据,下同)的工业增加值增长情况分3档进行奖励,其中:
1、2022年“新入规”工业企业在2023年或2022年的产值超亿元,且工业增加值增长等于或超过5%,每家一次性最高奖励5万元。
2、2022年“新入规”工业企业在2023年或2022年的工业增加值增长等于或超过30%,每家一次性最高奖励3万元。
3、2022年“新入规”工业企业在2023年或2022年的工业增加值增长等于或超过20%但未达到30%的,每家一次性最高奖励2万元。
10
推进工业企业升级培育
设立30万元奖励资金,鼓励工业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支持工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加快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对首次纳入省“专精特新”的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首次纳入国家“小巨人”的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4万元。
11
提振消费信心
设立200万元促消费专项资金,开展“乐购东莞·乐享大岭山”促消费活动。结合“露营经济”“大岭山荔枝节”等消费热点,发放主题消费券。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开展“乐购东莞·乐享大岭山”网上生活节,通过电商平台发放政府消费券。鼓励各大商圈、综合体、商家自行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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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加速复苏
支持大岭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重点企业稳定增长,其中:
1、本年度销售额20亿元(含)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对总量排名前三名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2、本年度销售额5亿元(含)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对总量排名前三名且保持正增长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同时符合1和2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奖励)
3、本年度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对总量排名前三名且保持正增长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4、本年度营业额同比增长前三名的限上住餐企业,按名次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鼓励诚信良好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对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优化对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承接企业的服务,协助开展送餐员培训、老年人需求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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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大项目全流程服务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主动做好跟踪服务,压缩审批时限,高效办结相关业务,推进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标准化。强化重大项目服务保障,落实“小围合”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加快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达产。
14
支持重点企业的产品及品牌推广
据了解,对规上工业和限上商贸业的重点企业,根据企业的申请,利用镇内的各类宣传媒介,为其提供免费的宣传和推广服务。
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述措施所称的奖励,具体金额将根据申请资金额度和专项资金预算规模进行调整,用完即止,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部分奖励内容实际发生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以后的,不因本措施到期而废止。企业在申获补贴资金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追回已补贴资金。本措施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和省市规定执行。以上措施的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所有,具体解释工作由大岭山镇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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