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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梅江公安打掉4个涉嫌非法经营“黑气”的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22-05-27 18:17:0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梅江公安 供图)

中国报道讯(郑雪云 通讯员陈榕 陈芳) 5月17日,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在该市局经侦支队等的大力支持下,依托网上网下合成作战机制,发挥一体化实战优势,联合区住建部门,在梅江区、梅县区成功打掉目标犯罪团伙4个,抓获涉案人员25名,捣毁“黑气”存储点、运输中转点6个,现场扣押运输车辆10辆、“黑气”钢瓶793瓶以及账册账本等涉案物品一大批,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

查!揪出黑灰产业链条

今年2月,梅江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转来梅州城区有团伙涉嫌非法经营“黑煤气”的线索,严重危及广大市民安全。梅江分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在支队的指导和支持下,联合住建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智慧新警务优势,多方走访调查,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开展立案侦查工作。

经缜密侦查,民警发现以杜某泉、邓某、林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无特许经营的情况下,从梅州各地收集空液化石油气瓶(无安全检验),前往外地进行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将气瓶存放在城区多个点,再转销回梅州城区赚取差价,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快!一网打尽团伙成员

“收网!”随着指挥部一声令下,5月17日凌晨5时许,正在伏击的21个抓捕小组共一百多名警力闻令出动,奔赴各点,分别在目标人物住家、经营店铺、散气点、运输中途等地,对目标人物实施抓捕,行动之快,让正沉睡梦乡、忙于卸货、清点气瓶的涉案人员措手不及,通通原地束手就擒。

经审讯,杜某泉、邓某锋、赖某君等人如实供述在发现了销售“黑煤气”的“门路”,先是自己参与,赚取差价,然后开始说服亲戚朋友共同参与,并向其他人员保证这门“生意”没有风险,自己已经开始赚钱了,而一旦被执法部门发现,只是接受罚款处罚,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利欲熏心的李某巧、廖某、林某、温某强、温某华、赖某定等人在团伙骨干的唆使下,开始加入这门“生意”,从事“黑煤气”运输及散卖工作,从中牟利。

尝到甜头后的杜某泉等人逐步完善“经营模式”,开始“链条式经营”,自制气瓶封口章、雇佣载货司机、工人送气瓶到“存气点”。相关团伙由杜某泉等人负责非法充装,廖某、温某强等人负责“黑气”的运输及销售,犯罪团伙内任务分工明确、利润分配清晰,且反侦查意识强,并不断发展人员共同参与其中,直至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惊!罔顾公众生命安全

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为牟取最大的利润和逃避执法部门的追查,安全意识淡薄的他们通常采用极简的方式处理液化石油气瓶,所用运输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非专用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且把气瓶的存放点选在居民区附近、厂房、露天停车场的报废大货车内,甚至“以车代库”直接在公共停车场售卖,有着极大的公共安全隐患。当参与抓捕行动的民警看到触目惊心的一幕幕时,不禁倒吸冷气。

目前,所有气瓶已由专业人员转移至正规液化石油气存放地,及时消除了隐患,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5月19日,公安机关已对涉嫌非法经营罪犯罪嫌疑人杜某泉等12人依法刑事拘留,其余人员移交行政部门处理。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此侦破此案为契机,联合各职能部门,深入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打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势坚决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黑气”是指无燃气经营许可和无燃气瓶装供应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人在非法经营网点出售。为节约成本,多使用过期或报废钢瓶,随时可能发生爆炸或者燃气事故,严重危及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公安机关提醒:任何人经营燃气都必须取得相关部门发放的许可手续,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黑气”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未经许可经营的“黑气”。

责任编辑:陈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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