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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力资源局 " 减证便民 "新举措 申领就业补贴无需纸质社保证明

发布时间:2018-10-30 10:42:0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报道)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消息,为方便群众办事,从10月22日起,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等11个 " 减证便民 " 项目正式实施,从11月1日起,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院校在校生自主参训补贴等17个项目可实现 " 跨镇通办 "。

其中11个 " 减证便民 " 项目主要是办理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时,由系统自动保存申领补贴时社保数据查询结果,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社保缴费明细账(单),也不需工作人员采用手工截图打印方式保存。另外,校企合作补贴、职业介绍补贴项目的系统已开发完成,待测试完善后将于近期另行安排时间上线。需要注意的是,申领人在市外参保的,仍然需要提交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跨镇通办相关事项,从11月1日开始,办事人可自主选择到就近镇街(园区)实体窗口办理业务,村(社区)受理的补贴项目也可到就近的村(社区)办理,打破地理区域限制,有效减少往返办事地点所需时间。对于跨镇通办的补贴受理资料,各镇街(园区)应按照 " 谁受理、谁审核、谁保存 " 的原则,按现行流程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并妥善保存相关纸质资料。

从2018年11月1日开始,申办人可自主选择到就近镇街(园区)实体窗口办理业务,村(社区)受理的补贴项目也可到就近的村(社区)办理,打破地理区域限制,有效减少往返办事地点所需时间。打通数据信息孤岛,让数据活起来、跑起来,以数据的有效连接,打破行政服务区域限制,实现办事全程无纸化,以数据优化提升人力资源行政服务水平,以高质量人力资源行政服务促就业、保民生。

目前实现的此项功能的业务有20项:

1.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院校在校生自主参训补贴

2 .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

3 .灵活就业人员工资补助

4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5.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6 .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

7 .创业孵化基地资助

8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9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0.创业孵化服务补贴

11.一次性创业资助

12.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13.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

14.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5.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16.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7.青年就业见习训练补贴

18.校企合作补贴

19.职业介绍补贴

20.就业失业监测补贴

目前实现此项功能的业务有11项:

1.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一次性创业资助

4.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

5.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6.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7.低保全日制就业补助

8.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

9.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0.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1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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