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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隐患、“送法上门”!广州督导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发布时间:2022-05-11 15:14:3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通讯员粤环宣) 日前,为切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工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分局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了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同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抽查了部分化工企业,并督导各分局隐患排查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和纠治了个别企业存在环境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三口一池(废水排口、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及应急池)监视和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环境问题。同时,检查人员还督促分局认真梳理辖区内环境风险点,跟进整改情况,及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使隐患排查工作形成闭环。

结合此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还将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采取“送法上门”方式,开展了《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贯活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向企业赠送《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书籍、并耐心讲解条例内容等方式,引导企业学法用法知法守法,强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普法知识点

广州市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类: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属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规定行业类型的企业;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关于应急池的建设及管理,企业应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建设应急池,确保所有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通过排水系统接入应急池或全部收集,通过厂区内部管线或协议单位,将所收集的废(污)水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正常情况下厂区内涉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各个生产装置、罐区、装卸区、作业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的排水管道接入雨水或清净下水系统的阀(闸)应关闭,通向应急池或废水处理系统的阀(闸)应打开;受污染的冷却水和上述场所的墙壁、地面冲洗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初期雨水)、消防水等都应能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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