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报道) 5月1日,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消息,税务总局公布了2起税务人员失职失责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例。
案例一:陇西县税务局4名税务人员留抵退税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责任追究
据悉,陇西县税务局相关税务人员在办理某企业留抵退税申请时,未按规定认真比对企业申报数据,审核、核准等环节未发现企业不实申请问题,造成多退税款。目前,陇西县税务局已追回多退税款,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巩昌分局干部李某、张某通报批评;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审核人员巩昌分局局长吴某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核准人员陇西县税务局副局长李某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案例二:株洲市天元区税务局泰山路税务分局局长袁某审核留抵退税履责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
株洲市天元区税务局泰山路税务分局局长袁某在审核某公司留抵退税申请时,对企业退税资格等未按规定进行核对,造成多退税款。目前,天元区税务局已追回多退税款,并对袁某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级税务局加大对政策执行、风险防控、稽查办案、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等工作的全方位督察,严肃查处在留抵退税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留抵退税等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促进政策落实落细、落准落稳。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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