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通讯员周虹) 推动出台全国文化保护领域第一个区域协同立法项目《潮州市潮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以良法保障潮州古城之善治;59个事项实施包容免罚,实行“有温度执法”;建成100个法治乡村示范村,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一年多来,潮州不市断加强部署、落实、推进力度,奋力打好法治政府建设“加减乘除”组合拳,按下法治政府建设“加速键”,助力法治潮州建设谱写新篇章。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为建设美丽潮州提供法治保障
有“良法”,方能“善治”。一年多来,潮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呼应民生需求,丰富立法形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方面,聚焦为潮州古城区的保护和开发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推动出台《潮州市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潮州市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6部政府规章。其中,《潮州市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是全省乃至全国第一部规范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政府规章。
“紧扣‘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的目标任务,我们积极推动将《潮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潮州市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条例》《潮州市潮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12部地方性法规作为‘小切口’立法项目。其中《潮州市潮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由汕潮揭三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是全省第一个区域协同立法的项目,也是全国文化保护领域第一个区域协同立法的项目。”潮州市司法局立法科负责人介绍。“近期,我们紧紧围绕市党代会精神,联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潮州市凤凰山古茶树保护条例》《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潮州市潮州菜传承与产业促进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起草工作专班,筹划起草工作,切实以良法保障潮州古城之善治。”
为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潮州积极推动构建“市县+基层联系点”联动工作体系,出台《潮州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等行政立法工作制度,设立潮安区凤凰镇等16个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保障重大立法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在加强政府文件规范化建设上,潮州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2021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共清理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等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减”少执法负面影响,“乘”势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在于规范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
为着力解决传统行政执法工作中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潮州大力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下达执法编制592名,为镇街事权“接得住”提供保障。潮州市司法局积极出台《潮州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完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构建市、县区、镇街三级一体化的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体系,通过专题培训、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方式,实现镇街执法培训全员全领域覆盖。在全省率先编印《行政处罚法施行工作指南》,编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问答手册》《行政执法实务工作手册》等工具书,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粤东西北前列。
为让行政执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潮州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为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我们着力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规范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联合市市场监督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城综局等单位出台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4份,涉及免罚事项59项,实行有温度的‘执法’。”潮州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负责人介绍。
为进一步破解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流程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实现执法协作、信息互通,潮州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举措,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执法主体通过‘两平台’线上办理执法案件及公示执法结果,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充分落实了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负责人介绍。目前,潮州全市已有140家执法单位、2631名执法人员上线并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累计办理案件304宗。
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潮州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年度工作计划、履职评议报告等制度,组织举办2021年宪法宣传周暨潮州市首届法治文化节,开展宪法“七进”等活动。
“除”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6月15日5时左右,潮安区彩塘镇某公司职员赵某在公司开启水泵电闸为抛光场送水时,由于没有穿戴水鞋和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导致触电,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彩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由于赔偿方与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差距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死者家属一度情绪失控。调解员细心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对照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规定和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同时咨询驻村法律顾问,多方联动,从中调和。最后,经过调委会等多部门通力协作,组织多场次调解会,最终于6月17日晚上10时,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并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一场即将激化的意外死亡纠纷就此平息。
这是潮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实现矛盾不上交的一个缩影。潮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把人民调解作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火墙”,建立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推动多元调解联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与市中院联合成立5个诉前调解中心,成立潮州市茶农协会、安徽商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个,成立“湘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阳光调解工作室”等个人品牌调解室10个。一年多来,各调委会共调解知识产权纠纷、交通肇事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近300宗。
与此同时,潮州积极落实落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市县二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出台《关于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提高办案质效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方便群众办事的若干意见》等 3项配套制度,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法治乡村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过去一年,潮州市坚持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建成100个法治乡村示范村,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0个,累计选拔“法治带头人”196人,“法律明白人”219人,建成“法律明白人”辅导站100个。在15个重点培育村建成崇法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活动室,着力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营造“园、廊、亭、墙、栏、堂、角”无处不在的学法氛围
律师工作同样扎实推进。潮州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律师参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法律服务活动,全市各驻村律师共审查合同56826份,排查法律风险和问题30758个,提出法律意见47029个。建立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百所联百会”机制,出台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清单,常态化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加速推动涉外法律服务,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团,举办全市涉外法律服务培训班。
“近期,我们在全省率先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星级”评定实施方案》,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服务进行‘星级’评定,进一步促进驻村法律顾问提高服务质量,真正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潮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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