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供图
中国报道讯 (黄楚芳 通讯员莞交宣) 近日,男子宁某醉酒(经抽血检验,其身体血液乙醇含量为114.75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自东莞虎门往深圳方向行驶,途经莞佛高速公路东行33公里+500米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该车车头、车身右侧与道路右侧防撞水马发生碰撞,导致车辆侧翻,事故造成车辆及道路交通设施损坏。
东莞交警供图
据宁某交代,当日凌晨1时,宁某和友人在江门市一酒吧喝酒,期间,宁某喝了约3瓶啤酒(每瓶300毫升)。当日凌晨4时许,宁某驾车从江门市蓬江区前往东莞市大岭山镇,途经莞佛高速公路东行33公里+500米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宁某对其醉酒驾车交通肇事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东莞交警提醒,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身体血液中乙醇含量越高,身体对外界事物变化的反应越慢,发生事故的几率越大。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参与交通务必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喝酒前,交出车钥匙,自觉抵制酒驾。
责任编辑:陈伟赞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