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通讯员陈璞)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近期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推出22条“硬核”服务措施,其中“歇业”登记制度受到众多企业关注。
歇业登记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商事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商事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终止歇业后,商事主体应当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歇业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歇业登记制度为市场主体度过经济不活跃期,节省维持成本提供了一条可行路径。新闻通气会后,不少企业、群众前往深圳市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咨询歇业登记政策,今年3月以来,深圳市企业注册局已成功为7家商事主体办理歇业备案。
具体情况如下: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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