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创新岭南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防疫药品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违法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2-04-09 16:55:04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各经营者: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防疫药品用品和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价格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本市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者要做好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价签价目齐全,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三、各相关经营者要遵守法律规定,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利用疫情防控之机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罚。

希望各相关经营者高度重视,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责任编辑:陈赞亮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