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郑雪云 通讯员张劲夫) 1月30日,兴宁市民曾先生心急如焚地来到兴宁市公安局宁新派出所报警,称家中3万多元的现金和一批珠宝玉石被盗,价值共计约60万余元。此案涉案金额大,尤其是发生在春节前夕,社会影响较大,兴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联合宁新派出所民警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对该案展开侦查。
经勘查了解,被盗地点在曾先生居住的自建房二楼一房间,现金和玉石都存放在房间衣柜内,但是事主很少打开衣柜,最后一次见到被盗物品还是在去年国庆,且近段时间外出广州居住,过年前才回到兴宁,时间跨度长达几个月,屋内屋外都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被盗时间完全无法确认。
“并没有发现被撬锁或者是被技术手段开锁的痕迹,现场也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而且房屋也不具备攀爬条件。”据民警分析,嫌疑人作案时间可能是在过年前,曾先生让亲戚到家中打扫卫生时从一楼铁门乘虚而入。
那么,是否有可能就是打扫卫生的亲戚监守自盗呢?通过民警调查,排除了这个可能。
没有留下蛛丝马迹的案发现场,更排除了亲戚作案的可能,案件进度就此中断,但办案民警毫不气馁,盯案不放,围绕中心现场对房屋周边的人员开始逐个排查,其中,包括在曾先生家租了一年多一楼店铺的租客刘某。民警排查到,2020年10月,刘某和曾先生签订了为期2年的租赁合同,在一楼店铺经营着一家副食店,可刘某没有通往二楼的门钥匙。“11月中后旬,他本来是开店的,但是突然有一段时间,他的店不开了,按照他店的经营情况的话,那时候应该是生意最旺的时候。”结合走访和对刘某的日常活动进一步分析,发现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7日上午,民警依法对刘某进行传唤,并搜查了刘某的住处。现场发现一匹石质马摆件,经曾先生辨认,确定石质马是被盗玉石中的一个。民警进一步循线深挖,找回了已被刘某销赃的剩余玉石,总计94件。
在铁证面前,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待,刘某因一时贪念,趁曾先生的姐姐过来打扫房屋时,悄悄潜入二楼,先是拿走放在客厅的石质马,随后在卧室衣柜里翻出三万九千多元的现金,还把皮箱撬开将所有玉石悉数偷走。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一定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实加强自我防范,莫给他人可乘之机;同时,也警示大家千万不要心存贪念和侥幸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心存侥幸挑战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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