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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立案查处冷藏车违法案件33宗 车辆498辆

发布时间:2022-01-24 21:37:0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通讯员粤市监)1月24日,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该局组织开展了冷藏车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依法查处一批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擅自组装生产、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违法冷藏车的案件。截至目前,上述三地市共立案查处相关冷藏车违法案件33宗,涉案车辆498辆,罚没金额647.38万元。

为维护冷藏车市场管理秩序,警示震慑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查处的部分违法冷藏车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某雪专用汽车(广东)有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冷藏车案

经查,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当事人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购买机动车二类底盘及冷藏车厢,擅自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或委托其他公司将冷藏车厢加装在机动车二类底盘上,由当事人以冷藏车整车名义销售,擅自出厂、销售自行组装生产的冷藏车整车共24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10月25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268868元。

二、深圳市某邦科技有限公司擅自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冷藏车案

经查,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当事人擅自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冷藏车整车共15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2021年12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72283.89元。

三、东莞市某富冷冻运输设备有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冷藏车案

经查,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期间,当事人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擅自在汽车二类底盘上加装车载冷藏车厢体并出厂、销售未经认证(CCC)的冷藏车整车共128台。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2021年12月20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45267元。

四、广州市某腾冷藏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强制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冷藏车案

经查,当事人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以广州市国腾冷藏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收取订金,擅自在汽车二类底盘上加装车载冷藏车厢体,并出厂、销售未经认证(CCC)的冷藏车整车共5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2021年10月14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222470元。

五、深圳市某翔特种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冷藏车案

经查,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间,当事人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自行在汽车二类底盘上加装车载冷藏车厢体,擅自组装生产并出厂、销售冷藏车共8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2021年12月1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73081.44元。

六、东莞市某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冷藏车案

经查,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间,当事人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擅自在汽车二类底盘上加装车载冷藏车厢体并出厂、销售未经认证(CCC)的冷藏车整车共37辆,其中已交付给客户使用的冷藏车30辆,未交付客户使用的冷藏车7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418524元。

七、广州市某润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冷藏车案

经查,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期间,当事人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擅自在汽车二类底盘上加装车载冷藏车厢体,并出厂、销售未经认证(CCC)的冷藏车整车共3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2021年10月14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222470元。

八、东莞市某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擅自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冷藏车案

经查,当事人擅自销售未经认证(CCC)的冷藏车整车共21台。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2021年11月10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33111元。

九、东莞市某庆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擅自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冷藏车案

经查,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间,当事人擅自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冷藏车整车5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11月8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65577.4元。

十、东莞市某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擅自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冷藏车案

经查,当事人擅自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的冷藏车整车共23台。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1年12月02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冷藏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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