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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01-18 15:55:1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报道)1月17日下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将在广州广东大厦举行《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新闻发布会,出席发布会的有,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顾幸伟,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陈玉海,广东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李兵,省农信联社主任麦延厚,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坚,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冯必凤。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陈松主持。

顾幸伟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1+1+9”工作部署,全省“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乡村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将实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攻坚行动作为“九大攻坚行动”之一。“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的资金需求将比“十三五”有较大幅度增加,这么大的资金需求,不仅需要财政优先支持,还需要金融和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强化广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金融要素保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共同参与,起草了该省《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同时,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等8家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分别起草了《乡村振兴行动方案》,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作为《实施意见》的配套文件一并实施。

结合广东省情、农情,围绕全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提出涵盖信贷、保险、基金、期货、证券、担保等各方面的金融支持措施,推动完善财政、金融、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格局,这是省委、省政府对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的顶层设计,是新时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该省贯彻落实党中央文件精神、推动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纲领性文件,将为该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这次制定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非常务实,非常接地气,操作性很强,切合当前该省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对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和不断拓宽金融市场都重大利好。

省农信联社等8家金融机构分别提出的配套行动方案,结合了该省农业农村发展具体情况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特色鲜明。特色亮点突出表现在:一是8家金融机构政治站位都很高,分别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体现了大型国有企业、政策性银行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的责任和担当。二是各家机构都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对本单位“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工作提出明确、量化的目标任务要求,大幅度增加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

三是8家金融机构都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了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制定了具体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的支持措施明确、支持重点突出,为接下来具体组织落实各项措施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8家金融机构都强化了保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工作专班。同时,建立完善的内部考评和综合评估机制,确保各项支持措施落实落地。

陈玉海介绍,《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配套措施、组织保障等四个部分共24项政策意见和措施。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脱贫攻坚期间,全省涉农贷款持续增长,金融机构累计发放678亿元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持。“十四五”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5年。《实施意见》提出了十四五期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并量化了涉农信贷、直接融资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包括:到2025年,涉农贷款余额超过2万亿元,累计超过600家农业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东乡村振兴板”挂牌,基本实现“五个全覆盖”,即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业务在各地级以上市和主要农业大县全覆盖、省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有信贷需求的农户信用建档全覆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全覆盖、基层移动支付应用乡镇全覆盖。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明确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十四项重点任务。这十四项任务,占了《实施意见》的主要篇幅,具有比较鲜明的广东特色。

首先,这十四项任务的提出,紧密结合驻镇帮镇扶村、现代农业产业园、“粤”字号农业品牌、种业振兴攻关、美丽圩镇建设等该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例如,强调保持脱贫攻坚的主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对驻镇帮镇扶村的金融支持,拓展美丽乡村建设的融资渠道,建立种业振兴融资绿色通道对接制度,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粤字号”农产品为主要载体加强信贷创新,聚焦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配置资金链,强化农业农村保险保障功能。这些任务措施既兼顾农民、农村、农业,又突出产业兴旺这个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同时,紧盯产业发展的主体加强金融支持,鼓励涉农经营主体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可得性,进而带动小农户发展。

其次,这十四项任务涉及的政策措施,既吸收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更总结推广该省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实践。例如:对于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的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要求持续推进,实现移动支付应用乡镇全覆盖;对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扩大农村信用建档评价范围,加快建设和运用“农融通”平台,推广“整村授信”模式;对于破解农业融资难题,根据前期探索,要求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推广牲畜水产活体等动产融资,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同时,还要求结合广东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途径。

第三部分为配套措施,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各相关部门与市县政府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配套措施,包括: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管激励约束,加强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建立多渠道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加强涉农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建设。这些配套措施,既用好用足国家金融政策,又充分发挥地方特色优势。一方面,对金融机构明确工作要求、加强考核监督,例如,定期开展银行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评估,督促银行机构单列涉农贷款计划等措施。另一方面,也对金融机构予以适当的激励和必要的支持,例如,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运用,加强涉农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建设等措施。双管齐下,推动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

第四部分为组织保障,从部门、市县政府、金融机构、省农信联社等四个层面强调推动落实的组织保障,要求充分发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农村金融专项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基层优势,强化市县协同,深化政策措施叠加效应;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系统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适用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省农信联社统筹全省农商行的作用,坚守支农支小,打造乡村服务新格局。这四个层面的组织保障措施,细化了对省直部门、市县政府、金融机构和省农信联社的工作要求,有利于各方找准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着力点,共同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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