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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伙同夫、夫舅“软暴力”敲诈获刑

发布时间:2021-12-21 10:41:35 来源:中国报道

“软暴力”是敲诈勒索案件中常见的作案手段之一。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大亚湾区公安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成功侦破多起以“软暴力”手法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严厉制裁了犯罪分子,维护了法律权威,并及时帮助人民群众挽回了财产损失。

2018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蒋某(女),因多次到大亚湾某单位应聘均未成功,随后以被面试考官江某动手动脚为由伙同其夫(党某)及夫舅(张某)找江某威胁、索赔200万元精神损失费。因涉嫌敲诈勒索蒋某、党某、张某等三人被大亚湾法院判处1年3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多次应聘不成,夫及夫舅堵门敲诈

2018年7月,蒋某(女,27岁,辽宁人)多次到大亚湾某单位应聘,但均未成功。2018年7月17日9时许,党某及其舅张某以江某对蒋某动手动脚为由去单位找江某理论。当日上午10时许,张某和党某驾驶一辆某品牌SUV车堵在单位门口,要求江某出书面道歉书,并赔偿蒋某200万元精神损失费。双方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最终“同意”江某赔10万元解决此事情。被害人江某于当日下午分别向蒋某党某转账2万元、8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软暴力”敲诈终获刑

2018年9月26日江某报警称:2018年7月17日上午,江某在单位被党某和其朋友两人采用“软暴力”手段开车堵门敲诈勒索10万元人民币。接报后,大亚湾区公安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刑侦部门会同辖区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精准研判,全力攻坚,尽快破案。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10月9日,专案组经过近半个月的侦查、布控,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和蒋某抓获归案。同时,专案组对在逃的党某采取政策攻心策略,围绕党某亲朋好友做了大量工作,2018年10月24日党某到大亚湾公安局投案自首,该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党某、张某、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大亚湾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6日被执行逮捕。

2019年4月16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宣判党某、张某、蒋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刑1年3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退还江某被敲诈勒索的10万元。(通讯员 张伟)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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