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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警方雷霆打击走私犯罪 全年侦破走私案件214宗 涉案总值破亿元

发布时间:2021-12-16 16:16:54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 江智琨  魏巍)12月16日,佛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打私工作成效。2021年,佛山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立案侦破涉走私刑事案件214宗,刑拘犯罪嫌疑人594名,逮捕犯罪嫌疑人188名,涉案总值达11206.21万元,查扣“三无”船舶293艘,其中“大飞”237艘,涉案车辆392台,有力遏制了走私违法犯罪。

高位统筹 重拳打击走私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一些不法分子频频利用“大飞”、大型货船等运输工具在佛山河网水道进行走私犯罪活动,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副市长、市打私领导小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宁惠军要求切实加大打击走私犯罪的工作力度,全链条“打团伙、挖幕后、摧网络、端窝点”,提升打击效能。市公安局党委随即部署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涉境外冻品、香烟走私犯罪,组织刑警、打私、特警等多警种联合五区分局(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深入侦查。

佛山警方以最坚定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迅速集结执法力量,把打击矛头对准幕后走私分子。今年1月,佛山警方连续开展两次统一收网行动,先后出动2000多名警力,分别在佛山、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江门等地,连续对多个涉境外冻品走私犯罪团伙组织抓捕行动,取得重大战果。行动共打掉涉境外冻品走私犯罪团伙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6名,缴获冻品350吨、干货296箱,扣押“大飞”船只38艘、各类车辆86辆、现金31万元,冻结资金184万余元。

8月以来,佛山公安机关联合烟草、缉私等部门再次发起打击走私集群战役,连续侦破“飓风140号”“飓风387号”“飓风388号”“飓风389号”案件,共打掉涉境外冻品走私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9名,查获涉嫌走私冻品2472.61吨、卷烟532.94万支,涉案价值上亿元。

此外,佛山警方还全力开展西、北江重点水域走私活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十轮次水域打私联合行动,起获走私“大飞”90艘、铁壳船9艘、抓获犯罪嫌疑人120多人。

依靠群众 筑牢打击走私群众基础

2021年4月12日、5月5日,佛山警方联合广州海关南海缉私分局根据群众提供线索在陈村涌、南海三山水域分别查获2艘货柜船,查获冻品共约1758.80吨,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

“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佛山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佛山市政府印发了《佛山市反走私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奖励的条件、标准、程序、监督管理等作了制度上的规定,对涉冻品、固体废物、成品油、“三无”船舶、“黑油站(点)”、运输车辆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都将获得相应的奖励。

佛山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群众一旦发现涉及冻品走私违法犯罪线索,应积极向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对于查证属实的群众的举报行为将按规定给予奖励。据了解,今年以来,佛山市共发放打击走私举报奖励73宗,发放人数70人,奖励金额达到108.7万元。

举报打私奖励政策摘录

《佛山市反走私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摘录:

第十一条 举报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肉类产品的,奖励标准为:一次查获30吨(含)以下的,奖励金不超过1万元;一次查获30吨以上60吨(含)以下的,奖励金不超过3万元;一次查获60吨以上100吨(含)以下的,奖励金不超过5万元;一次查获100吨以上300吨(含)以下的,奖励金不超过8万元;一次查获300吨以上500吨(含)以下的,奖励金不超过10万元;一次查获500吨以上,案情特别重大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十二条 举报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列入限制进口类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奖励标准为:一次查获30吨(含)以下的,奖励金不超过1万元;一次查获30吨以上60吨(含)以下的,奖励金不超过3万元;一次查获60吨以上100吨(含)以下的,奖励金不超过5万元;一次查获100吨以上300吨(含)以下的,奖励金不超过8万元;一次查获300吨以上500吨(含)以下的,奖励金不超过10万元;一次查获500吨以上,案情特别重大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涉成品油走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摘录: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立案(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立案,下同),按该安查获成品油变价收入的10%以内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除此之外,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予以追加奖励:

(一)举报涉成品油走私犯罪团伙线索,经查证属实并追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至10万元;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的,奖励10至20万元;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30万元。

(二)举报涉成品油走私的船舶(含“三无”船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并予以查扣的,按船舶吨位大小给予奖励,50吨以上(含)的给予5万元/艘奖励,50吨以下的给予2万元/台奖励。

(三)举报涉成品油走私的车辆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并予查扣车辆的,按车辆载重量给予奖励,10吨以上(含)的给予3万元/辆奖励,10吨以下的给予1万元/辆奖励。

(四)举报涉成品油走私的油库、油罐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并予查封的,查封油库给予5万元/个奖励,查扣油罐给予1万元/个奖励。

(五)举报涉成品油走私的“黑油站(点)”、流动“黑油车”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并予查封闭(扣)的,给予2万元/个“黑油站(点)”奖励,给予1万元/个“黑油车”奖励。

(六)举报非法“红油”脱色工具、设备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并予查扣的,给予2万元/台()奖励,10吨以下的给予1万元/辆奖励。

《关于依照规定奖励举报“三无”船舶涉走私线索有关问题的通知》摘录:

根据《省奖励办法》第二、三、四条和《厅奖励办法》第一、二条的规定,举报人举报“三无”船舶(含大马力快艇)涉走私线索的,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可以按照《省奖励办法》第六、七、八条和《厅奖励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110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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