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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上调基础养老金 7万多名老年居民享政府“红包”

发布时间:2018-10-11 21:14:0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 邓文浩 报道)10月11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一批重大事项。

据悉,2018年1月1日起,东莞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试行5年。2018年,东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378元,东莞市将有71768名(截至2018年5月数据)老年居民享受到政府“红包”。

从2018年1月1日起,每年按省公布的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对东莞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若国家或省另对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出台调整标准的,当调整金额等于或小于东莞市相应时段调整金额的,仍按东莞市计算标准调整;当调整金额大于东莞市相应时段调整金额的,其高出部分予以补齐。调整所需资金由市、镇(街)、村(社区)三级财政(集体经济)按原来比例负担。

2018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为5%,按此计算,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金额为350*5%=17.5元/人·月,四舍五入到整十位后为20元/人·月。由于省最新提出的调整金额为28元,高出东莞市调整金额的8元将予以补齐,因此2018年东莞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金额修改为28元,即从2018年1月1日起,东莞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378元人·月。按东莞市领取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共有71768人(截至2018年5月数据)每人每月增加28元测算,市、镇(街)、村(社区)三级财政(集体经济)每年增加支出2376.19万元。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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