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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税收事前裁定机制落地,助力企业出海扬帆远航

发布时间:2021-12-15 10:09:4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报道)12月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了解到,全市首宗税收事先裁定事项已经落地,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收到了一封《税收事先裁定意见书》,明确了其向境外销售且完全在境外使用的PD-1技术授权符合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按照前端一次性给付金额2400万美元计算,“可以帮助企业避免多缴税款900多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大企业提出的、预期未来发生的、有重要经济利益关系且难以直接适用税法的特定复杂税收事项,明确税收政策适用。与涉税诉求相比,事先裁定可以说是一种事前的诉求,也是发达国家税务机关大企业管理部门提供的主要服务产品之一,经合组织(OECD)的成员国几乎全部建立了税收事先裁定制度。

此次推行的税收事前裁定制度,是珠海税务部门在精细服务和精确执法试点工作中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基于税企互信原则,就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未实施但明确具体安排的合法商业活动、交易安排作出事先裁定,以便纳税人自行衡量其未来交易架构的“税务处理”、风险和后果,帮助纳税人解决税收不确定性问题,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我们自主研发产品LZM009项目是一种人LgG4单克隆抗体,它可以重新激活T细胞以杀死癌细胞,可用于治疗肿瘤及癌症,在国内外市场都备受关注,目前已经获准在中国和美国进行临床实验。上个月,我们和境外一家公司计划开展研究合作和授权许可,将该项目有偿非独家地许可给对方进行开发研究,并向其供应半成品用于除大中华地区以外的地域开发及商业化。”丽珠单抗财务总监李智明介绍道。

“当我们达成合作意向之后,发现了诸多涉税问题存在疑虑,例如授予境外公司技术开发许可是否免征增值税、如何适用税收协定进行税收抵免、技术转让符合何种条件可免征增值税等,由于找不到相关案例借鉴,面临着无法预测的税收风险,所以就向珠海税务部门提请了事先裁定申请。”李智明表示,“短短几天时间,税务部门就我们的裁定申请出具了非常具体明确且十分专业的税务处理意见,减少我们因政策不确定带来的涉税风险,为我们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保驾护航。”

对于大企业而言,跨境投资、股权转让是大企业调整集团战略、开展风险投资而经常采用的交易行为,一旦政策适用错误,就会面临后期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罚款的风险,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影响。对此,珠海市税务局从大企业关注点出发,率先将跨境投资、股权转让或股权激励、内部组织架构或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重大投融资、政策性搬迁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共6类重大复杂涉税事项纳入“税收事先裁定申请”申请范围,切实为大企业提供政策确定性服务。

“这是我们首次以文件形式对税收事先裁定的适用对象、范围、职责分工、办理流程、生效与执行等内容加以明确,有效地对未来可预期的特定事项应如何适用税法给予确定性,有助于建立合作信赖的新型征纳关系。”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梁建宁介绍,珠海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办印发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结合实践不断优化完善事先裁定服务流程,让越来越多的大企业受益于这一个性化纳税服务。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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