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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税费优惠再“助力” 企业研发更“有力”

发布时间:2021-11-04 09:38:3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郑雪云 通讯员赵云 朱朝美)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更好激发企业创新投入动力,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积极开展宣传辅导,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税收优惠红利直达快享。

“在税务人员的辅导下,我们提前享受前三个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686.03万元,减免了企业所得税252万元!”广东威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说道。

作为一家主要从事塑料薄膜开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威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材料产品的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等,公司现在拥有科技人员约50人,申请知识产权19项。“今年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企业投入研发的动力更足了。”该财务人员说。

据了解,为落实落细企业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普宁市税务局通过业务培训班、企业问需座谈会、网上直播间、“一对一”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合计2200多人次,对44户次重点研发企业进行“点对点”辅导,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广东泰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多年扎根于医疗器械产品的开发生产,自主研发的产品涵盖外科器械、VTE预防、生物材料等领域。

“我们每年投入到产品研发资金非常大,以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需要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享受,现在可以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很好地帮助我们回笼研发资金。”广东泰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说,该企业已申报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814万元,享受税收优惠约122万元。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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