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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多方寻找提供线索 东莞二法院半小时扣车成功

发布时间:2021-10-11 14:40:4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黄彩华 叶志明)日前,一名债权人经多方努力寻找,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主动提供了赖债者的宝马车下落。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半小时就成功扣押了车辆,赖债者承诺将尽快付清执行款5万多元。

赖债者欠5万名下宝马车下落不明

男子廖某此前因经营公司不善,欠下东莞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加工款及利息共5万多元。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廖某及其公司连带清偿上述欠款。但判决生效后,廖某及其公司没有主动履行。2021年8月,东莞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此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执行干警经调查,廖某经营的公司已关门停业,公司账户并无资金,只查得廖某名下有一辆宝马汽车。执行干警遂电话通知廖某,要求其主动履行债务或交出车辆,但廖某并不配合,拒绝前来法院。法院遂对廖某名下宝马车辆进行了档案查封,但该车下落不明,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债权人多方寻找协助法院成功扣车

东莞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赖女士向法院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得知执行干警办案任务繁重,车辆档案被查封但下落不明的情况也比较多,找车难度较大。于是,赖女士一边委托法院发出悬赏2000元查找车辆的公告,一边自行积极查找车辆下落。

经打听,廖某在长安镇厦岗、厦边一带经营公司,在长安镇霄边、涌头一带租住。赖女士就发动人手,在上述几个社区查找,甚至一度找到凌晨三点多,但没有收获。有一天,赖女士一方在长安镇无意中发现廖某驾车驶过,但可惜没有及时跟上,但确信廖某还在长安镇生活,加强了查找的信心。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1年9月28日傍晚,赖女士一方发现廖某的宝马车停放在其租住的霄边社区路边的停车位上,遂马上向法院报告。

法院四名执行干警接报后立即行动,半小时后就控制了上述宝马车。经联系,廖某称其在外地出差,无法立即主动履行,也无法配合扣押车辆,但承诺一周后回莞筹钱支付。执行干警找来吊车,将该宝马车成功扣押回法院。上述执行案有望近日解决。

【延伸阅读】

债权人主动提供线索法院执行更加快捷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收案14000多件,每个执行团队平均收案在500宗以上,办案任务繁重。由于不少被执行人存在不讲诚信、故意逃债赖债行为,执行工作存在相当难度。这种情况下,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尤为重要。而且根据有关法规,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也是债权人的法定义务。债权人与被执行人曾有往来,对其经济状况必然有一定了解。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债权人应积极主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提供给法院,以便法院更好更快地推动执行进度。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第二条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应当填写财产调查表。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三日内调查核实。财产线索确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申请执行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查明财产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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