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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公安情理法并举,成功说服欠薪老板次日足额支付

发布时间:2021-09-04 12:24:19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郑雪云 通讯员陈伟东) 日前,梅州大埔公安治安大队经过耐心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成功说服广州市某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实际负责人支付拖欠工资8万余元,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大埔公安治安大队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线索,称广州市某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余某,在承包大埔县某园广场7号楼外架拆除及混凝土打凿工程项目期间,拖欠施工人员关某等6人工资8万余元,要求公安机关查处。

因案发时正值重大节日前夕,如不及时破案,势必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大埔公安接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侦查,专案组民警发现广州市某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是陈某亮,按照合同规定应该支付关某等6人工资8万余元。但该公司一直拖欠着不给,才被关某等投诉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现违法事实存在后,专案组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侦查。

专案组民警经深入侦查,发现双方平时合作关系良好,且拖欠的工资金额也不大,应该有协调解决的空间。民警随即联系陈某亮,指出他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责令他立刻纠正,尽快支付应付工资。

经民警法律教育引导,陈某亮认识到拖欠工人工资是违法行为,并主动提出马上筹款支付。次日,陈某亮兑现诺言,如数足额支付了工人工资。事后,陈某亮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违法事实。鉴于该案情节轻微,伤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大埔公安依法撤销了案件。

民警提醒:公司或者老板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可能触犯刑法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者遇到公司或者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切勿忍气吞声,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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