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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东莞沙田法庭善意文明执行化解340万元纠纷

发布时间:2021-09-03 17:09:4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黄彩华 吴泽丹)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执行工作成果,日前成功解决一宗标的超过340万元的执行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欠债340万 法院悬赏寻车扣车成功

2018年,余某与东莞市沙田镇某村的梁某全一家5人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340.2万元向对方购买了面积为378平方米的宅基地。

2020年,因涉案宅基地无法进行房屋建设,余某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上述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全部转让款及利息损失。一审法院判决余某胜诉。梁某全等人不服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但判决生效后,梁某全一家并无主动履行。余某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对梁家名下两部小型汽车进行了档案查封,但未能找到车辆进行实际扣押。

法院遂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悬赏寻车公告。悬赏公告发布当天,梁某全一家便联系法庭执行干警,将上述两部车辆主动开到法庭供扣押,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接下来的执行工作。

法庭促成分期还款 车辆暂还以便早日履债

在执行干警主持下,梁某全一家与余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支付了首期款50万元。

为使梁家增强履行能力,方便尽早筹款还债,余某和梁家共同向法庭递交申请书,将上述扣押车辆交还给梁家使用,但保持档案查封。梁家承诺,一定会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向余某释明了相关执行风险,余某表示同意将车先交还给梁家使用。

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同意了双方的上述申请,将上述车辆交给梁家。

就这样,这起执行案以“放水养鱼”的灵活方式顺利解决。既增强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也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兑现,体现了司法的文明与温度。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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